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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勞動糾紛追訴期為多久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勞動糾紛追訴期為多久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只要生效了就一直有效。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
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guī)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guī)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我們可以歸納為三類不同的人申請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第一類、申請人是員工的,請?zhí)峤幌铝胁牧希?/p>
(1)勞動仲裁申請書(詳細陳述申請事項事實理由,一式兩份或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供;
(2)申請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當面簽定并提交《授權委托書》,注明委托事項,同時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一審勞動關系判決書有效期的問題,要分開來看,如果一審法院送達判決書后,案件當事人沒有在法定期限內提出上訴的,判決書生效后有效期是永久的,直到判決書的判決內容全部執(zhí)行完畢為止。
如果是在一審判決后的法定有效期內提出上訴的,則一審判決不再發(fā)生法律效力,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二審判決時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一、勞動糾紛多久過期
勞動爭議時限為1年。《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規(guī)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xù)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fā)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兩年
我國的《民事訴訟法》中明確規(guī)定,勞動仲裁裁決書的有效期為兩年,也就是說,當事人可以在裁決生效后的兩年內,向當地的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當事人應該要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履行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和裁決書。如果其中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申請當地的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該要依法執(zhí)行。
勞動合同的一般有效期根據國家法律和政策規(guī)定,通常為1年或以上。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如特定行業(yè)或特殊崗位,合同期限可能會更長。合同到期后,雙方可以選擇續(xù)簽或解除合同。
合同期限的設定旨在保護勞動者的權益,確保穩(wěn)定的就業(yè)關系,并為雇主和員工提供合理的預期和保障。
有半年、2年,也可以是較長的5年、10年,具體期限長短應根據用人單位情況、崗位情況和勞動者情況自主確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勞動糾紛追訴期為多久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勞動糾紛追訴期為多久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