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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來源:采訪獲勝者米漫
3月1日,刑法最新修正案生效,“高空拋物”正式納入刑法。同日,全國首例高空拋物案也開庭宣判。
一、事件的來龍去脈
2020年的一天,徐某某(家住三樓)與王某某發生爭吵。徐某某一時生氣,從廚房拿出一把菜刀,將菜刀扔到樓下。樓下的居民發現了,向樓上的人詢問。聽到詢問后,徐某到廚房拿了一把菜刀,并將刀扔到樓下。樓下的居民見狀報了警。
2.法律規定
《刑法》第291條之二第一項規定:從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投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還應或單獨處以罰款。
三、量刑結果溧陽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徐某某的高空拋物行為雖然沒有造成嚴重人身傷害或者重大財產損失,但其高空拋物行為已構成高空拋物罪。高度。被告人按照《刑法》被判刑。徐某某犯高空拋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4、正在準備公務員考試的朋友們,你們得到了什么樣的啟發?
高空拋物現象曾被稱為“城市上空的痛”,嚴重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合法權益,影響社會和諧穩定。
菜刀、煙頭、糞便……為何高空物品被扔得如此頻繁、頻頻?
一、部分公民道德素質有待提高。例如,本案中的徐某某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吵,將菜刀扔下樓。他的社會責任感嚴重缺失,道德水平亟待提高。
2、追蹤高空物體并找出真正的肇事者很困難。目前,大多數住宅小區沒有向上攝像頭,導致高空拋物線發生后很難找到具體的侵權人。如果出了問題,整個單位的所有業主往往要承擔連帶責任。
3、違法成本低。在被判刑之前,高空拋物往往只涉及民事領域的侵權行為。如果高空投擲物沒有造成實質性侵權,大多數案件就不會發生,由此產生的違法成本也太低。
如何防范高空導彈?
1、宣傳教育。特別是對高空物體典型案例進行公示,發揮法律震懾作用。
2、運用技術手段。住宅物業都安裝了朝上攝像頭,公安部門運用刑偵手段進行案件偵破,讓投擲物品的人無處藏身。
3、提高建筑設計標準。目前,我國相關建筑設計規范僅規定室外門窗的開啟設計不能影響公共區域的交通安全,但并未體現對高空投擲物體的限制。建議今后提高室外門窗的施工標準,從設計上消除開窗、投擲物體的可能性。
4.增加違法成本。對高空投擲物進行刑事定罪以及第一起高空投擲物案的宣判,對高空投擲物產生了很大的震懾作用。“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只有真正落實對高空投擲物犯罪的處罰,才能發揮法律的威懾力,遏制潛在的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