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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在矛盾糾紛易發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在矛盾糾紛易發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是公安民政婦聯等部門共同負責的,他們的職能職責各有側重,分管領域也各不相同。
如各級婦女聯合會,主要是負責婦女兒童的社會矛盾糾份排查化解工作,比如女同志遭遇家暴,這就需要婦女聯合會出面調查排查直至解決,切實維護婦女兒童的利益,是各級婦聯應承擔起的責任!
對當前矛盾糾紛主要類型、特點及解決辦法的思考 近些年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完善、改革的推進和利益格局的調整,中國經濟突飛猛進發展,與之相伴的是社會矛盾糾紛發生率和激化率也在急劇地上升,并且呈現出新的特點,不僅群體性、突發性事件數量增多,尖銳和對立的程度加劇,而且糾紛與沖突涉及范圍擴大,帶有明顯的多元性和發散性。
人民調解是解決社會基層矛盾的主要手段,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第一道防線”
定期排查,每月排查一次,對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及時匯總,經主要負責人簽字后于每月20日前報鎮政法辦,遇有重大緊急情況隨時上報,不得遲報,漏報或隱滿不報,沒有發現問題的實行零報告制度,每月召開一次矛盾糾紛排查工作信息員會己義,要有會義記錄,
我國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可以分為:訴訟和非訴訟。
一、訴訟方式即法院判決;
二、非訴訟方式包括調解(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當事人和解、行政裁決、行政復議、仲裁、信訪等。 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是與傳統的“一元化”化解矛盾的方式方法相比較而言的。簡單地說,就是由于當前矛盾糾紛主體的多元化、類型的多元化、訴求的多元化,化解矛盾糾紛的思路、方法、措施、途徑等也應多元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是指在一個社會中,訴訟和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各以其特定的功能和特點,結成一種互補的、滿足社會主體多樣需求的程序體系和動態的運作調整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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