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人身傷害是指由于他人的疏忽而對受害人造成的損害。人身損害賠償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賠償數額執行。那么,人身損害賠償數額是如何確定的呢?有關如何確定人身傷害賠償金額以及不同級別的醫療過失責任的更多信息。
1.醫療費
醫療費用根據醫療機構開具的醫療費、住院費等收據,并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處理的必要性、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用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院辯論終結前的實際發生額確定。對于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需的康復費用、適當的整形手術費用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用,賠償權利人可以在實際發生后單獨提起訴訟。但根據診斷書或者鑒定結論必須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用一并賠償。
2.誤工費
誤工工資是根據受害者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的。
曠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的證明確定。如果受害人因受傷、致殘而繼續曠工,曠工時間可計算至致殘日期的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工資損失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被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提供證據證明其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以按照起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同行業或者相近行業從業人員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
護理費用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護理人員的數量和護理時間長短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工資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無收入或者聘用護理人員的,參照當地從事同等護理工作的護理人員勞動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數量原則上為1人,但醫療機構或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參考確定護理人員數量。
照顧期間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為止。被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照顧期限,但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
被害人被診斷為殘疾后,應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和殘疾輔助器具的配備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4、交通費用
交通費用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陪護人員就醫或轉院治療的實際費用計算。交通費用應由官方賬單支持;相關憑證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一致。
5.住院伙食補助
住院膳食補貼可參照地方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貼標準確定。
受害人確需前往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無法住院的,應當賠償受害人及其隨行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伙食費用的合理部分。
6.營養費用
營養費用根據受害人的殘疾情況并參考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7.傷殘補償
傷殘賠償金,按照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或者傷殘程度,按照訴請法院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是自殘疾確定之日起二十年內計算的。但6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年齡減少一歲;75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未減少的,或者傷殘程度較輕但造成職業障礙,嚴重影響就業的,可以相應調整傷殘補償金。
8.殘疾輔助器具使用費
殘疾人輔助器具收費標準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如果傷情有特殊需要,可以參考輔助器具配發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收費標準。
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補償期限應當參照配發機構的意見確定。
9.喪葬費
喪葬費按照起訴地法院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并按六個月合計計算。
10.家屬生活費
被扶養人生活費按照被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起訴地法院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農村居民年人均生活消費支出計算位于。如果被撫養人是未成年人,則期間計算至十八周歲;如果家屬不能工作且沒有其他生活來源,則該期限按二十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年齡減少一歲;75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扶養人是指依法負有贍養被害人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無其他經濟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撫養人還有其他撫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僅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的部分。撫養人數為數人的,年度補償總額不得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
11.死亡賠償
死亡賠償金按照訴請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分二十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年齡減少一歲;75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賠償權利人提供證據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訴訟地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提出后,傷殘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戶籍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標準計算。相關標準計算。
家屬生活費的相關計算標準按照前款的原則確定。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從業人員平均工資”按***統計部門公布的統計數據確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經濟特區、計劃單列市上年有關統計數據。
“上一年度”是指一審法庭辯論結束時的上一統計年度。
12.精神損害撫慰金
醫療事故造成的精神損害單獨給付,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患者因醫療事故死亡的,計算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患者殘疾的,計算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年。其他情況沒有明確規定。
完全責任是指醫療損害完全是由于醫療過失造成的。
主要責任是指醫療損害后果主要由醫療過失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次要責任是指醫療損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占次要責任。
輕微責任是指醫療損害大部分是由其他因素造成的,醫療過失所占的比例較小。
同等責任是指醫療過失造成損害與其他因素的作用大致相當,難以優先排序。
確定賠償數額時,按照醫療機構過錯責任的大小劃分賠償數額:
醫療機構承擔全部責任的,承擔全部損失。
主要責任者承擔全部損失的60%-90%。
承擔次要責任的,應承擔總損失的10%-40%。
如果您承擔輕微責任,則應承擔總損失的10%。
承擔同等責任的,承擔責任總額的50%。
如果您要求人身傷害賠償,訴訟時效為一年。同時,訴訟時效期間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侵害之時起計算。
但自侵權之日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在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最后,人身傷害賠償時效,如傷害明顯的,自受傷之日起計算;
當時并未發現受傷情況,但后來經過檢查發現,證明是侵權造成的。從受傷之日起計算。
以上是關于“人身損害賠償數額如何確定”的相關內容。從上述內容我們可以知道,在法律上,治療患者因醫療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是按照給付標準計算的,但不包括原傷害。醫療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