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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網絡侵權提起訴訟的,由侵權行為發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信息網絡侵權行為實施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計算機等信息設備所在地。侵權結果發生地包括被侵權人住所地。
一般來說,對于網站運營中發生的侵權行為,當網站所有者或運營者是侵權主體時,應以網站所有者或運營者的住所地為管轄依據,而不是服務器所在地。第三方作為侵權主體,使用自己的終端設備,通過他人網站服務器實施侵權行為時,侵權人所在地適用民事訴訟一般住所認定規則,即管轄以法定住所或者經常居住地為準。侵權行為地的認定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和結果發生地。
被侵權人住所為侵權結果發生地。被侵權人向網絡服務提供者提起間接侵權訴訟的,應當按照《民事訴訟法》關于侵權的管轄規定進行認定,其中侵權結果發生地人民法院可以管轄。網絡服務提供者間接侵權至少有兩個侵權結果發生的地方:
一是網絡服務商的網絡平臺。如果互聯網用戶發布損害他人名譽的內容,讓毫無戒心的第三方在網上閱讀,可能會產生降低被侵權人的社會評價等不良后果。
二是被侵權人住所地。如果網絡用戶在互聯網平臺上侵犯他人名譽權,如果互聯網平臺服務提供者在通知后未消除侵權行為,將會給被侵權人造成更為嚴重的損害。
2、網絡侵權的責任原則是什么?
網絡侵權的責任原則有以下三項:
1、過錯歸責原則:適用于客觀參與網絡并參與每一次侵權行為的網絡服務提供者。他們有客觀要求讓他們承擔責任。缺少的只是主觀要求,即適用過錯原則追究其侵權責任。如果互聯網服務提供者的合法權益受到非法侵害且不受法律保護,仍應審查其主觀意識狀態,適用過錯歸責原則。
2、無過錯責任原則:適用于參與網絡作品出版的網絡版權提供者,但這是一種無形資產,只能在侵權發生后被動地得到保護。
3、過錯推定原則:適用被告與著作權人平等的原則,使被告有辯護的機會,著作權人有更好的舉證責任。
三、網絡侵權責任
1.承擔民事責任是指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2、承擔行政職責:
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主要用于提供網絡服務的計算機等設備。
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沒收主要用于規避、破壞技術措施的裝置、部件;情節嚴重的,可以沒收主要用于提供網絡服務的計算機等設備,可以并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3、承擔刑事責任:我國《刑法》第217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情形之一,且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隨著我國科學技術的發展,網絡侵權行為也不斷出現。需要注意的是,行為人實施網絡侵權行為時,行為所侵害的對象是多方面的。例如,在我國,著作權人的著作權、公民的名譽權等,都要求受害人及時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