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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云-南寧晚報訊(記者彭媛媛)工傷保險待遇調整關系到工傷職工的切身利益。昨天,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廣西調整了2023年工傷保險待遇,將于11月底前完成調整后增加的待遇發放。
根據相關規定,為進一步提高廣西工傷保險保障能力和水平,決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全區范圍內統一調整工傷保險待遇。2022年12月31日前在廣西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月傷殘津貼的人員(不含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一至四級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分別提高126元、119元、112元、105元。調整后的月傷殘津貼低于2023年11月實施的廣西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1990元的,差額部分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
2022年12月31日前在廣西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月生活照顧費、完全生活不能自理、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殘疾人月生活照顧費標準生活,并且在生活的一部分中無法照顧自己。分別上漲142元、113元和85元。
此外,對2022年12月31日前已在廣西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因工死亡職工月供養親屬撫恤金的,每人每月供養親屬撫恤金增加36元。
據悉,廣西調整工傷保險,要求增加的待遇在11月底前支付。
一些案例
1廣西某市一級殘疾職工(未退休)趙某,自2022年3月起,每月由縣社保中心領取殘疾津貼2500元。調整后,自2023年1月1日起,每月傷殘津貼增加126元,調整為2626元。
2廣西某縣職工孫某因工受傷,被診斷為生活不能自理。2022年6月起,他每月將從縣社保中心領取生活托養費3807元。2023年1月1日起,每月生活照顧費標準增加142元,調整為3949元。
3因工死亡職工的扶養親屬吳某,自2022年4月起,每月由市社保中心領取撫恤金1200元。調整后,月扶養親屬養老金自1月份起增加36元。2023年1月1日,收到金額為1,236元。
編輯:魏偉
責任編輯:黃登
(作者:彭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