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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銷的婚姻就是無效的婚姻,可撤銷的婚姻從一開始就是無效的。無效或宣告無效的婚姻從一開始就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作出判決。
《民法典》第1054條
無效或宣告無效的婚姻從一開始就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作出判決。
重婚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犯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婚姻無效或者宣告無效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2、什么情況下可以宣告婚姻無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宣告婚姻無效:
1、因脅迫而結婚。如果請求撤銷婚姻,必須在強制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2、一方患有嚴重疾病,結婚前未如實告知情況的。如果請求撤銷婚姻,必須在該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民法典》第1052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一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撤銷婚姻的請求必須在強制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人身自由被非法限制的當事人請求宣告婚姻無效的,必須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民法典》第1053條
一方患有嚴重疾病的,必須在登記結婚前如實告知另一方;對方未如實告知對方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
撤銷婚姻的請求必須在該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婚姻的原因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3.通過欺騙手段締結的婚姻是否屬于可撤銷婚姻
如果一方欺騙另一方結婚,婚姻不能被視為可撤銷。受騙方可以通過離婚訴訟或協議離婚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
脅迫婚姻和婚前隱瞞重病的婚姻屬于可撤銷婚姻。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一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
一方患有嚴重疾病的,必須在登記結婚前如實告知另一方;對方未如實告知對方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
《民法典》第1052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一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
撤銷婚姻的請求必須在強制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人身自由被非法限制的當事人請求宣告婚姻無效的,必須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民法典》第1053條
一方患有嚴重疾病的,必須在登記結婚前如實告知另一方;對方未如實告知對方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
撤銷婚姻的請求必須在該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婚姻的原因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在上面的文章中,我們已經回答了可撤銷婚姻是否屬于無效婚姻的問題。相信大家對此已經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本文沒有完全解答您的問題,您可以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專業律師在線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