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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東在線訊近日,一位提問號為814248的網友留言詢問:由于我丈夫在外地工作,工作日無法回來,所以無法提供身份證原件。我想用戶口本、結婚證、身份證復印件來代替。這可以做到嗎?
煙臺市衛生計生委回復:您好,一、二胎生育服務登記手續受理單位:配偶一方戶口所在地鎮(街道)計劃生育辦公室或村(居)或《居住證》一、接待一是落實責任追究。登記機構:配偶一方戶口所在地的鎮(街道)計劃生育辦公室或戶口登記地(《居住證》)。加工依據:《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九條加工條件:
1、夫妻雙方或其中一方在我省戶籍人口為《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人,且正在生育第一胎或第二胎。
2、夫妻雙方均在外省有戶籍,但長期居住在我省,并申請了《居住證》,生育一、二胎的流動人口。
注冊所需材料:
1、配偶雙方身份證(或居住證等身份證明材料);2、如產后登記,還須提供住院分娩實名登記記錄或孩子出生的醫學證明。登記方式:1、配偶一方現居住地或現居住地村委會或居民委員會主動為育齡已婚夫婦提供代理服務,主動發放《生育服務手冊》。2、配偶一方或者代理人到受理申請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衛生計生部門。3.登錄衛生計生互聯網政務平臺服務大廳或使用微信公眾號進行登記。登記時限:一般應在分娩前登記,核發《生育服務手冊》。因特殊情況未在孩子出生前辦理登記的,應當在孩子出生后辦理登記。收費標準: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