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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想在離婚中爭奪孩子的監護權,您應該這樣做嗎?文章從各個方面發表了不同的解釋。我們來看看,離婚后如果想爭取孩子撫養權,小編該怎么做呢?觀點看法。
隨著離婚率不斷上升,離婚子女的撫養權問題成為很多人關注的焦點。孩子對于父母來說非常重要。當雙方因為某些原因需要離婚時,孩子確實是最大的受害者。那么,如果需要離婚,想要爭奪孩子撫養權,該怎么辦呢?
離婚后,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請變更撫養權。
父母離婚后,在一定條件下,可以根據父母或者子女的實際情況變化,依法變更婚姻關系。這是子女監護權的變更。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法院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基本原則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護子女合法權益。在司法實踐中,一旦確認了撫養權,離婚子女的撫養權就很難改變,除非出現法律情況。那么,撫養權如何變更呢?這已經成為想要改變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急需解決的問題。這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一共規定了四種可以變更的情況:
1.子女同居一方因患重病或者殘疾,無法繼續撫養子女的。如果一方生病或殘疾,必然會影響孩子的教育和照顧。從孩子成長的角度來看,這不是“監護權如何變更”的問題,而是孩子監護權是否必須變更的問題。
2、同居一方不履行撫養義務或者有虐待行為,或者同居對兒童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響的。有些父母離婚時,爭奪撫養權并不是為了給孩子創造更好的生活條件,而只是為了分割財產或者實現報復。一旦達到目的,他們就會忽視孩子,不履行養育義務,有的甚至打罵、虐待孩子。這種情況下,撫養權如何變更?關心孩子成長的另一方家長可以要求變更離婚孩子的監護權。但是,變更監護權并不需要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財產。
3、十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與對方同住。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從事與年齡相關的民事活動。父母離婚時,對于十歲以上子女的監護權,應聽取子女的意見。如果離婚時孩子未滿十周歲,幾年后或十幾歲后,如果孩子明確表示愿意與對方共同生活,可以申請變更撫養權離婚的孩子。
4、有其他正當理由變更的。這是一個總括條款。社會現實是復雜且不斷發展的。對于制定司法解釋時無法考慮的問題,司法解釋賦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權。那么,撫養權如何變更呢?法官可以根據自己對客觀情況的主觀認識來決定是否將孩子撫養權改為離婚。
如果我想在離婚中爭取孩子撫養權,我該怎么辦?今天的解釋就到此為止。如果您還有其他的看法和意見,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