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權力是一個政治概念,權利是一個法律概念。
權利和權力之間的主要區別是:
1、練習科目不同。權利主體一般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國家機關實施民事行為也是權利主體)。權力主體只能是被授予權力的國家機關及其具體工作人員。
2、強制性要求不同。權利和權力對對方都具有強制力。享有合法權利的主體可以依法要求相對人為的或不確定的行為。這也是一種威壓,但又不同于權力的威壓。權力具有國家的直接強制力。權利只有得到國家強制的支持。當權利不能實現或者受到侵害時,權利人可以請求國家行使保護或者救濟的權力,但權利人不得自行對相對人施加強制力。例如,不得因追債而拘留或毆打債務人。因此,權力的強制是直接的,而權利的強制則是通過權力的中介而間接進行的。3、處罰方式不同。權利一般可以放棄、轉讓,但權力必須依法行使,不能放棄、轉讓。4、推定規則不同。權利的推定規則是“法律沒有明文禁止且可以做到的”。而且權力僅限于明文規定,否則就是越權。5、社會功能不同。權利一般反映私人利益,權力一般反映公共利益。
這兩個詞也可以用英語來理解。權利的英文單詞是right,權力的英文單詞是power。
權利是指人類與生俱來的、不可剝奪的自然權利,如自由、平等、生命和財產不受侵犯的權利。人權的英文單詞自然是humanright。權力是指某一群體給予某一特定群體的強制力和支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