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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事案件案由規定》中的婚姻家庭案由介紹
(貴州君旺律師事務所石磊律師)
前言
婚姻家庭案件糾紛屬于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審理,涉及案由的認定。這是一級案件《民事案件案由規定》中“第二部分:婚姻家庭、繼承糾紛”第二級案由“二、婚姻家庭糾紛”的具體案由。
第《民事案件案由規定》號已于2007年10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38次會議通過,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法第《關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規定〉的決定》號(2011年第41號)本院于2011年2月18日作出第一次修訂,2020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21次會議通過第《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規定〉的決定》號(2020法)第346號)第二次修訂。其中,2018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發《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增加民事案件案由的通知》號(法[2018]344號),2018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發《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補充增加民事案件案由的通知》號(法[2018]364號)),并補充部分案由。
現根據新《民事案件案由規定》的規定,對筆者于2018年6月9日在貴州先才律師事務所先才律師論壇上制作的《民事案由之婚姻家庭案由簡介》進行修改調整,形成今天的《新〈民事案件案由規定〉中的婚姻家庭案由介紹》。
第一部分婚姻家庭糾紛案由的分類
作者繼承了前作《民事案由之婚姻家庭案由簡介》整理的內容,結合《民事案件案由規定》(發[2020]346號)的具體規定,并根據作者的最新思考,形成了四個類別:婚姻糾紛、四孩糾紛、財產糾紛、賠償糾紛。現將類似案例的原因介紹如下。
一、婚姻糾紛
婚姻糾紛是指因婚姻的成立、婚姻的解除、婚姻的有效性等因素,向法院提起訴訟并由法院裁決的民事糾紛。作為律師,我關心的是:婚姻的解除和婚姻的有效性。作為民事案件辦理的婚姻案件有離婚糾紛、撤銷糾紛和婚姻無效糾紛。
1.離婚糾紛
離婚糾紛:是指夫妻雙方發生的民事糾紛,任何一方請求解除婚姻關系,請求人民法院判決的民事糾紛。
2.婚姻糾紛的解除
撤銷婚姻糾紛是指一方因脅迫而與另一方登記結婚而引發的民事糾紛。婚姻成立后,當事人以脅迫為由請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
3、婚姻無效糾紛
婚姻無效糾紛是指婚姻關系中的當事人或者利害關系人以婚姻關系不具備法律效力條件為由,主張婚姻關系無效而引發的民事糾紛。
二、四養糾紛
說完婚姻糾紛,我們再來談談贍養問題,即子女贍養費、配偶贍養費、同伴贍養費、老人贍養費等引起的民事糾紛。
1.子女撫養糾紛
撫養權糾紛是指因長輩對晚輩的撫養、教育而發生的民事糾紛,由人民法院審理。
實踐中,撫養糾紛分為撫養關系變更糾紛、撫養糾紛、同居子女撫養糾紛、撫養權糾紛、探視權糾紛、親子關系糾紛等。
其中,親子關系糾紛是《民事案件案由規定》(法[2020]346號)新增訴由。該案由又分為確認親子關系糾紛和否認親子關系糾紛。親子關系糾紛放在這里,主要是因為親子關系的核心最終涉及到孩子的撫養權。
2.支持爭議
贍養糾紛是指同輩親屬之間因相互贍養、相互贍養而發生的由人民法院審理的民事糾紛。
《民事案件案由規定》(法[2020]346號)中,贍養糾紛分為贍養關系變更糾紛和贍養費糾紛兩種情況。
3.收養糾紛
收養糾紛是指因收養關系的成立和解除而發生的民事糾紛,由人民法院審理。
《民事案件案由規定》(法[2020]346號)將收養糾紛分為收養關系確認糾紛和收養關系終止糾紛。
4.支持爭議
贍養糾紛是指晚輩與長輩之間因贍養問題發生的民事糾紛,由人民法院審理。
《民事案件案由規定》(法[2020]346號)將贍養費糾紛分為贍養費糾紛和贍養關系變更糾紛兩種案由。
三、財產糾紛
在婚姻家庭中,財產糾紛是涉及財產的民事糾紛,需要法院裁決。
根據財產是否與婚姻有關,可分為非夫妻財產糾紛、夫妻財產糾紛和涉其他財產糾紛。
1.未婚財產糾紛
非夫妻財產糾紛是指與婚姻無關,但因婚姻因素涉及財產,需要人民法院審理的糾紛。
根據《民事案件案由規定》(法[2020]346號)的規定,非夫妻財產糾紛包括婚姻契約財產糾紛和同居關系財產處理糾紛。
2、夫妻財產糾紛
婚姻財產糾紛是指因婚姻關系而涉及財產處理事項,需要由人民法院審理的民事糾紛。
根據《民事案件案由規定》(法[2020]346號)規定,夫妻財產糾紛包括夫妻財產協議糾紛、婚姻存續期間夫妻財產分割糾紛、離婚后財產糾紛。
其中,《民事案件案由規定》(法[2020]346號)婚姻財產糾紛包括婚姻財產分割糾紛。
3.他卷入財產糾紛
他所涉及的財產糾紛,是指婚姻家庭中不屬于上述類別的財產糾紛。
根據《民事案件案由規定》(法[2020]346號)規定,其所涉財產糾紛屬于家庭分割、財產分析糾紛。
四、賠償糾紛
婚姻家庭中,賠償糾紛是指因婚姻關系引起的民事糾紛,無過錯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根據《民事案件案由規定》(法[2020]346號)的規定,賠償糾紛僅限于離婚后損害賠償糾紛。
第二部分婚姻家庭糾紛案由涉及的法律
上文簡要介紹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的起因。處理這些糾紛,有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提供依據。為此,現將這些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簡要列舉如下。
目前,規范婚姻家庭糾紛最重要的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部分關于婚姻家庭的規定。除此代碼外,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以及其他可能需要解決的法律。
根據我國實踐,婚姻家庭民事訴訟也涉及司法解釋。目前,婚姻家庭適用法釋[2020]2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號。另外,婚姻家庭相關內容也可參考《第八次全國法院民事商事審判工作會議(民事部分)紀要》。
除了這些目前適用的規范外,已經過期的涉及婚姻家庭的法律和司法解釋等問題也可以為處理當今的婚姻家庭問題提供思路。因此,也有必要對已經失效的相關規定進行研究。
后記
綜上所述,新《民事案件案由規定》中婚姻家庭案由簡單介紹一下。然而,要深入了解這些原因,還需要我們繼續研究。在適當的時候,作者將繼續分享他對婚姻家庭的思考和看法。
2021年8月27日
文/來源:石磊律師講解法律,解除后顧之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