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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繼承父親的承包地嗎?】
土地承包經營權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權利,但是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繼承嗎?我父親去世了,我可以繼承他的承包地嗎?這就需要區分農村土地承包的幾個集中情況和繼承的法律規定。
1.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分類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分為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承包經營權和不適宜實行家庭承包的荒山、草地、荒地通過招標、協商、拍賣取得的承包經營權。兩種承包方式的權利基礎不同,能否繼承也不同。
2.繼承的概念
根據《繼承法》的規定,繼承人有權繼承死者的合法個人財產,前提是該財產是死者的個人財產。如果不是個人財產,他是無法繼承的。這就是為什么個人不享有公共租賃住房產權,因而不能繼承的原因。
3.通過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能繼承,通過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繼承。
通過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是以家庭為單位取得的,不是以個人名義取得的,不屬于個人財產。家庭成員死亡后,其他家庭成員繼續行使承包經營權;家庭成員全部去世后,土地必須由承包方收回并分配給新的集體組織成員。這樣就避免了土地積累和新成員無地的問題。
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可以繼承,因為是以個人名義承包的,初期投資會比較大。
4、特殊情況:林地承包經營權可以繼承
林地承包經營權期限為30年至70年,特種林木可進一步延長。由于林木生長周期長,初期投入大而收益小,且期限本身較長,因此林地承包經營權可以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