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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1.申請補領結婚證需要攜帶什么材料?1、身份證原件。若一方為外國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證件。2、戶口本原件。若一方為外國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證件。3、補領結婚證。辦理結婚證的,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及補充證明。
1.辦理新結婚證需要攜帶哪些材料?
1.身份證
最初版。當事人一方為境外人士的,須提供有效身份證件。
2、戶口本
最初版。當事人一方為境外人士的,須提供有效身份證件。
3.結婚證書
如果您要更新結婚證,則需要提供結婚證原件。如果您申請補領結婚證,則無需提供該材料。
4.婚姻登記備案證明
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婚姻登記備案證明;
5.照片
雙方近期2寸免冠免冠照片三張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毀損的,當事人可以憑身份證件向原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一方有常住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戶口簿和身份證。婚姻登記機構應當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核實,確認屬實的,應當向當事人補發結婚證或者離婚證。
2.不辦理新結婚證可以離婚嗎?
事實上,您可以離婚,而無需申請新的結婚證。
離婚可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
1.協議離婚的情況
您需要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申請時,只需一方結婚證即可辦理離婚手續;
協議離婚的具體流程是:
夫妻雙方攜帶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單位或社區出具的介紹信、一方結婚證及雙方免冠照片到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申請,填寫《離婚申請書》。
工作人員會對離婚雙方進行檢查,看他們是否自愿離婚,是否妥善處理子女和財產。符合離婚條件的,準予離婚。
離婚當事人符合《民法典》、《婚姻登記條例》離婚條件的,工作人員應當離婚,注銷結婚證,并發給離婚證。
2.如果您起訴離婚
法院判決離婚,無需申請離婚證。因此,即使結婚證丟失,離婚仍然可以判決。
在我國,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符合一定條件的人可以起訴離婚。起訴離婚時,只需提供婚姻關系存續的材料即可。必要時,婚姻登記機構可以調取婚姻登記檔案。因此,起訴離婚時不必重新辦理結婚證,只要能證明雙方存在婚姻關系即可。
重新頒發結婚證書不收取任何費用。補發結婚證的程序是:對近兩年登記結婚的夫婦,檔案仍保存在各區縣婚姻登記機關。補發人只需攜帶戶口簿、身份證、雙方照片到初證領取處即可當天領取補發。到新證書。結婚滿兩年以上的夫妻,欲補領新結婚證的,需到區、縣檔案館查閱登記材料。復印后,當天即可攜帶戶口本、身份證、照片到當地婚姻登記機關申領新的結婚證。您可以獲得新的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