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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房屋產權需要提供哪些信息?
1、宅基地登記申請表;
2、農村業主身份證明材料(戶口本、申請人個人身份證等)。如委托代理人申請,還應提供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
3、宅基地相關證明材料,如村民宅基地審批申請表、農村居民宅基地審批表、村鎮建設規劃許可證等;
4、農村村民地籍調查表、地塊地圖、地塊邊界地址坐標;
5、房屋所有權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提供該宅基地所在村的房屋所有權證);
2、農村房屋所有權確權程序:
1、農村房屋所有權人向村委會提出申請,并按規定提交土地使用權證、規劃許可證,報村委會審核;
2、村干部和其他村委會成員對農戶的申請進行核實,屬實的簽字蓋章后報鄉政府;
3、鄉鎮部門安排相關工作人員進行現場檢查,了解農戶房屋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宅基地面積是否在規定范圍內。核對無誤后簽字并報縣規劃局;
4、縣規劃局對農村住房宅基地是否符合鄉鎮發展要求進行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通過;
5、農村朋友應到當地房管部門辦理不動產登記,即農村房屋產權證,經政府相關批準,并繳納相應費用。
業主去世后如何購買或出售
作為唯一繼承人如何出售房屋?
繼承人需要縣政府對財產進行公證,表明他有權處理該房屋。交易協議達成后,繼承人直接到房管局過戶房產,將產權過戶到自己名下,然后按照正常的二手房交易程序出售房屋。
如果您不是唯一繼承人,如何出售房屋?
如果房主去世,只有在所有繼承人同意的情況下才能出售房屋。
如果在沒有辦理繼承手續的情況下著急簽訂合同,可以讓所有繼承人到場共同簽訂合同,并征得配偶同意。不過,最好的辦法還是先辦理產權繼承手續。所有繼承人均應到場并在任何公證處簽署合同。都可以處理。遺產公證完成后,繼承人可持公證到建委辦理過戶手續。業主變更后,才能辦理建委的過戶手續,即下一步的買賣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