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如果配偶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向第三方贈送禮物,第三方表示這不是禮物,而是對非婚生子女的撫養費。支付子女撫養費和配偶一方未經授權向婚外第三方贈送財產是兩種不同的法律關系。第三者和非婚生女可以單獨向男方索取子女撫養費,但捐贈的財產仍須返還。李小娟律師有一個案例供大家參考。
女方與男方為夫妻關系,婚姻存續期間,男方與婚外第三者生下私生女。
該男子多次通過銀行轉賬方式將247萬元轉入第三方賬戶。
女子認為,男子擅自處置夫妻共同財產,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遂向一審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決:
該男子向第三人支付247萬元的處分無效;
第三方返還其247萬元。
2.法院判決
一審法院認為: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屬于夫妻共同所有,不屬于股份。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應當經夫妻雙方同意。
男子在未與配偶、女子協商的情況下,將夫妻共同的錢財捐給了與自己有不正當關系的第三方。男方送禮的行為不僅損害女方的合法權益,而且違反相關法律規定,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因此,女方的訴訟請求合理合法,應予支持。
女子稱,除了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將247萬元轉入第三方賬戶外,男子還給了第三方現金元,用于購買車庫。第三方對此予以否認。女子和男子都沒有提供證據證明這筆錢是男子代表第三方支付的。因此,女子關于捐贈現金元的說法不能成立。
一審判決:
男子向第三方捐贈247萬元無效;
判決生效后10日內,第三人返還女方247萬元。
第三方上訴:
男子匯到他賬戶上的錢不是禮物,而是用來給女兒買房的,并且一部分錢已經用于日常生活和撫養女兒;
即使男方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分被視為贈與,其所擁有的個人財產的份額也是合法有效的,第三人無需返還。
因此,請求撤銷一審判決,變更第三人承擔一半賠償責任。
二審法院認為:
本案有證據證明,男方轉入第三人賬戶的資金以及為第三人購買商品房的資金,均為男女共同財產。男方對上述財產的處分未經女方同意,事后也未取得女方的認可。這是未經授權的對婚姻財產的處分,應被視為無效。
因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產生的債權和債務,從對外關系上看,共有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連帶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
因此,女方作為享有夫妻共同財產的連帶債權人,有權要求第三人返還全部財產。
二審判決: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私生女認為,上述判斷事實認定錯誤,男方支付給第三人的錢不是給第三人的贈與,而是支付給非婚生女的贍養費。在上述案件中,非婚生女多次要求添加為第三者,但均未被允許。
這起案件幾經波折,私生女最終向最高法院申請再審。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
男方未經女方同意,將夫妻財產捐贈給第三人,侵犯了女方的婚姻財產權。這種捐贈應視為無效,第三方應退還該男子捐贈的相關款項。
贈與和贍養費是兩種不同的法律關系。如果非婚生女兒認為需要生父支付相關贍養費,可以單獨提起訴訟尋求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