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規定:“公民、法人侵犯國家、集體的財產,或者因過錯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侵權損害賠償有四個主要原則。1、全額補償原則。2、有限補償原則。3.懲罰性賠償原則。4、公平原則。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1.財產損失賠償的侵權原則是什么?2、我國如何處理財產侵權?財產損失賠償的侵權原則是什么?
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規定:“公民、法人侵犯國家、集體的財產,或者因過錯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侵權損害賠償有四個主要原則。
1、全額補償原則。
即侵權人因侵權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根據其侵權行為造成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并予以全額賠償。
2、有限補償原則。
主要適用于一些特殊的侵權損害賠償。例如,《國家賠償法》規定“公民人身自由受到侵犯的,日賠償按照上一年全國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對造成公民身體傷害的誤工損失,“按日補償按照上一年全國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在工資計算方面,最高限額為職工年平均工資的5倍”“20倍”;“造成死亡的,支付死亡撫恤金和喪葬費,總額為上一年全國職工平均工資的20倍。”
3.懲罰性賠償原則。
主要適用于知識產權侵權和產品責任。例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根據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消費者所遭受的損失。增加的賠償金額是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格或接受服務的成本的1倍。”
4、公平原則。
即在確定侵權損害賠償范圍時,應考慮當事人經濟狀況等因素,使責任認定更加公平公正。
我國如何應對財產侵權?
《侵權責任法》第十五條明確規定:“承擔侵權責任的主要方式包括:
停止侵權行為;
排除障礙;
消除危險;
返還財物;
恢復原狀;
損失賠償;
(7)道歉;
消除影響,恢復聲譽。
上述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組合適用。”
希望以上內容可以給大家提供參考。雖然現在法律行業的律師很多,但是大家在選擇律師的時候還是需要慎重考慮,盡量選擇信譽好、專業性強的律師來委托您,這樣才能真正做到省心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