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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糾紛類型有哪些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糾紛類型有哪些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1)婚姻家庭糾紛;
(2)鄰里糾紛;
(3)經濟合同糾紛;
(4)損害賠償糾紛;
(5)勞務勞資糾紛;
(6)山林土地糾紛;
(7)征地拆遷糾紛;
(8)施工擾民糾紛;
(9)村務管理糾紛;
(10)房屋宅基地糾紛以及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計劃生育、交通、醫療事故糾紛等。
民事糾紛: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涉及人身關系或財產關系的糾紛。包括婚姻家庭、鄰里關系、房產物業、人身損害、合同、借貸等民事行為引發的糾紛。行政糾紛:是指各級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行政爭議和糾紛。包括土地、山林、水利、資源權屬、醫療衛生、治安管理、城市管理等行政行為引發的爭議和糾紛。涉法涉訴糾紛:是指當事人對刑事執法、行政執法等權利部門對案件或問題處理不滿而又引發的矛盾糾紛。涉及到刑事、民事和行政訴訟判決或裁定,有些是歷史遺留問題,有些是現實問題,主要是當事人對己經生效的法律判決或行政裁決表示不滿。以上是親屬之間互相傷害民事糾紛的解釋
矛盾糾紛分類包括:
1、民事糾紛: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涉及人身關系或財產關系的糾紛。包括婚姻家庭、鄰里關系、房產物業、人身損害、合同、借貸等民事行為引發的糾紛。
2、行政糾紛:是指各級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行政爭議和糾紛。包括土地、山林、水利、資源權屬、醫療衛生、治安管理、城市管理等行政行為引發的爭議和糾紛。
3、涉法涉訴糾紛:是指當事人對刑事執法、行政執法等權利部門對案件或問題處理不滿而又引發的矛盾糾紛。涉及到刑事、民事和行政訴訟判決或裁定,有些是歷史遺留問題,有些是現實問題,主要是當事人對己經生效的法律判決或行政裁決表示不滿。所謂民事糾紛,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以民事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糾紛(可處分性的),是處理平等主體間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所以所有違反這一概念的行為就會引起民事糾紛 。
對當前矛盾糾紛主要類型、特點及解決辦法的思考 近些年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完善、改革的推進和利益格局的調整,中國經濟突飛猛進發展,與之相伴的是社會矛盾糾紛發生率和激化率也在急劇地上升,并且呈現出新的特點,不僅群體性、突發性事件數量增多,尖銳和對立的程度加劇,而且糾紛與沖突涉及范圍擴大,帶有明顯的多元性和發散性。
人民調解是解決社會基層矛盾的主要手段,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第一道防線”
目前人民法院所說的“四類案件”,是指最高法院《關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中規定的案件,包括:
?? 1、涉及群體性糾紛,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案件;
?? 2、疑難、復雜且在社會上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 3、與本院或者上級法院的判決可能發生沖突的案件;
?? 4、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反映法官有違法審判行為的案件。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糾紛類型有哪些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糾紛類型有哪些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