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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是一名留學醫生。由于胡先生的學歷較高,許多公司都希望胡先生到他們的公司工作。2020年5月,胡某向深圳一家公司投遞了簡歷。公司很快同意讓胡加入公司,并聲稱公司業務發展前景良好。它要求胡考慮投資該公司,并給予他股權以與公司一起成長。每年,他也會分紅。當時,胡本人覺得獲得公司股權是一個不錯的選擇,于是與公司股東張某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并將股權轉讓款30萬轉入張某指定的銀行賬戶。但截至2021年9月,公司自6月以來未發生股權變更。胡先生并非該公司的登記股東。胡先生多次與公司交涉、溝通,但公司不予理睬。在此期間,胡先生從未支付股息或參與公司任何管理活動。胡先生要求公司返還其股權轉讓款,但公司股東張某不同意返還,胡先生遂向深圳法院提起訴訟。
在這起股權轉讓糾紛案件中,律師看到胡某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存在諸多漏洞。而且,簽訂的合同還有很多不規范之處。公司股東張某的股權比例原本并不明確,轉讓情況也撲朔迷離。但由于胡某目前的證據只是股權轉讓協議和轉讓記錄,其多年的律師經驗建議胡某立即去法院起訴并收集相關證據。
經過律師的不斷努力和收集各種證據,胡某最終成功要求返還30萬元股本,并賠償胡某所遭受的損失。
所以建議大家,尤其是上班族,要么給你股權,要么讓你買股權,這是好事,這樣可以防止自己掉進陷阱。真正有潛力的公司,會直接送股權,而不是讓你掏錢買股權。在工作場所最好小心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