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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醫院救治過程中,如果醫護人員不注意相關操作規定,極有可能引發醫療事故。那么醫療事故的處理程序是怎樣的呢?法律規定有哪些?下面法網小編就為大家解答一下。
我們都知道,從事任何職業,都必須具備相關的知識基礎和操作能力,否則極有可能出現失誤,對于醫務人員來說也是如此。實踐中,由醫療機構引發的醫療事故和糾紛并不少見。接下來就讓找發網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醫療事故的處理程序是什么以及法律規定是什么。
1.醫療事故的處理程序是怎樣的?
1.發生醫療糾紛時,患者及其家屬向醫療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投訴,要求調查處理。
2、醫療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接到投訴后,應立即指派專人妥善保存原始資料,并封存相關醫療物品。嚴禁涂改、偽造、隱匿、毀壞。如果患者死亡,應要求進行尸檢。
組織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并形成調查報告,必要時向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個體醫務人員、鄉村醫生發生的醫療糾紛,由批準執業的衛生行政部門查處。
4、熟悉相關法律法規。
5、處理醫療糾紛時,患者及其家屬毆打醫務人員、擾亂醫療工作秩序的,應及時向保衛部門、公安部門報告,請求協助處理。
6、如果是一般醫療糾紛,經調查后,可以由醫療科室與患者協商解決?;颊呋蚣覍俨荒芙邮艿模瑢⒄{查結果報告醫療糾紛解決領導小組或醫療單位領導。
7、醫療糾紛解決小組或醫療單位根據調查結果進行具體研究,發現問題,吸取教訓,制定處理意見。
8.與患者或家屬討論醫療糾紛解決領導小組或醫療單位的處理意見,爭取協調解決。如果確實是醫療單位的問題,必要時給予經濟補償或補償。醫療糾紛的發生和處理情況應當向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9.如仍無法解決糾紛,建議患者或家屬進行醫療事故鑒定。患者或者患者近親屬對首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首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報告之日起15日內提出書面意見。向原受理醫療事故糾紛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或者雙方當事人申請重新鑒定。共同委托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醫學會組織復評。
十、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單位應當根據鑒定結論和有關法律、法規進行相應處理。
11、患者或家屬對一級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的最終鑒定結論仍不滿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訴。患者或者患者的近親屬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身體狀況受到損害之日起一年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根據法院判決,依法處理。屬于醫療事故的,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處理;屬于非醫療事故,醫院在搶救過程中有過錯的,按照《******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計算賠償標準。
2、處理醫療事故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十四條發生醫療事故,醫療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發生下列重大醫療過失的,醫療機構應當在12小時內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造成患者死亡或者二級以上醫療事故的;
造成3人以上人身傷害的;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發生或者發現醫療過失時,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減輕患者健康損害,防止損害擴大。
第十六條發生醫療事故糾紛時,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意見、病程記錄應當在醫患雙方在場的情況下封存和啟封。封存的病歷可以復印,由醫療機構保存。
第十七條輸液、輸血、注射、吃藥等疑似造成不良后果的,醫患雙方應當共同現場封存、啟封實物,現場封存的實物由醫療機構保管;需要檢查的,由雙方共同指定的人員進行。由依法具有檢驗資質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雙方不能共同指定的,由衛生行政部門指定。
疑似輸血造成不良后果,需要密封保留血液的,醫療機構應當通知提供血液的采供血機構派員趕赴現場。
第十八條病人死亡,醫患雙方無法確定死因或者對死因有異議的,應當在病人死亡后四十八小時內進行尸檢;如果符合冷凍尸體條件,可延長至7天。尸檢必須經死者近親批準并簽字。
尸檢應當由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相應資格的機構和病理解剖專業人員進行。承擔尸檢任務的機構和病理解剖專業技術人員有義務進行尸檢。
醫療事故糾紛當事人可以邀請法醫病理人員參加尸檢,也可以委托代表旁聽尸檢過程。拒絕或者逾期尸檢,影響死因認定的,由拒絕或者逾期的一方承擔責任。
第十九條病人在醫療機構死亡的,遺體應當立即移送太平間。死者遺體保存時間一般不宜超過2周。逾期未處理的遺體,經醫療機構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后,由醫療機構按照規定處理,并報同級公安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