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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寧夏法治報社與銀川市司法局聯合開展直播,解答農民工維權、勞動合同糾紛等問題。直播間邀請了北京德恒(銀川)律師事務所律師高亮就近期我們收到的公眾評論進行點評。各種涉及工資償還、權益保護的問題都得到了詳細解答,并在直播間與網友實時互動,提供現場建議。直播通過寧夏法治新聞視頻號、銀川微發視頻號、寧夏政法抖音號、快手號等平臺進行直播。總瀏覽量12.8萬人錯過直播?沒有筆記嗎?沒關系!小編整理了直播中的問題和律師解答,并分批發布。今日發布第二期
1、勞務合同與勞動合同有什么區別?答:勞務合同與勞動合同的區別如下:1、主體不同。勞務合同的主體可以雙方都是單位,也可以雙方都是自然人,或者一方可以是單位,另一方可以是自然人;而在勞動合同中,主體是確定的,只能是接受勞動的一方為單位,提供勞動的一方是自然人。勞動合同中提供勞動的一方的多元化與勞動合同中提供勞動的一方只能是自然人有重大區別。2、雙方簽訂不同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勞動關系建立后即成為用人單位的成員,必須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雙方存在領導與領導、支配與支配的從屬關系;勞動合同一方無需成為另一方的成員即可向需方提供勞動,雙方自始至終地位平等。3、勞動風險責任承擔主體不同。由于勞動關系建立后,勞動合同雙方具有從屬關系,勞動者必須服從用人單位的組織和控制。因此,提供勞務過程中的風險責任必須由用人單位承擔;勞務合同中提供勞務的一方對勞務具有自主控制權,因而自行承擔勞動風險責任。4.法律干預程度不同。勞動合同中支付的勞動報酬稱為工資,按勞分配。除當事人自行約定的數額外,其他工資,如最低工資、工資支付方式等,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中支付的勞動報酬,稱為勞動費。價格和付款方式主要由雙方自行協商確定,國家法律不過度干涉。五、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方式不同勞務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種,受民法和合同法的管轄。因此,勞務合同糾紛應當由人民法院審理;而勞動合同糾紛受勞動法管轄,需要采用前置仲裁程序。設置程序。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最大的區別其實在于是否屬于勞動關系。如果是勞動關系,那就一定是勞動合同,而不是勞動關系。雖然不能說一定是勞動合同,但也絕對不是勞動合同。此外,兩者適用的法律依據也不同。勞動關系適用勞動合同法,勞動關系適用民法典。
2、律師您好,前年我在一家裝修公司做家居裝修時從馬凳上摔下來,導致右臂骨折。公司當時支付了住院費用,并承諾事后根據工傷法給予賠償,但花了兩年時間。時間過去了,我還沒有付款。老板一直反駁,說只愿意給兩千塊錢。現在他甚至不接電話。我應該怎么辦?答:建筑工地作業受傷屬于法律意義上的工傷。既然是工傷,應當按照工傷程序向勞動者支付工傷待遇。這里涉及到兩個延伸問題,即工傷手續和工傷賠償。我先講一下工傷程序,即工傷認定程序。按時間順序,發生工傷后,用人單位應當在1個月內報告工傷情況。用人單位1個月內未報告工傷的,勞動者可以自行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工傷申報是有期限的,不能隨時申報。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按照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或者行業工會組織應當在1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也就是說,員工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間為一年。期滿后,工傷行政部門可以不予受理。工傷管理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書》后,應當在4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屬于工傷的決定。當然,如果您對工傷行政部門的處理決定不服,也可以通過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的方式尋求救濟。工傷認定后,必須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確定傷殘級別。同樣,《工傷認定決定書》也提交給工傷行政部門。一旦認定工傷并確定了工作能力,下一步就是申請工傷福利。工傷待遇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書》),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作出裁決。關于工傷待遇,我國《勞動仲裁申請書》第38條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確定工傷待遇。因工傷或者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的,符合下列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工傷醫療費:治療工傷、職業病所發生的符合國家規定的有關目錄或標準的費用。(二)輔助器具配置費;(如拐杖、假肢等)(三)一次性傷殘補助費;(四)傷殘津貼;(五)傷殘鑒定后的生活護理費用;生活護理費用完全不能接受根據生活標準,自我護理的支付分為三個不同級別:大半生不能自理者,或部分生活不能自理者。標準分別為協調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30%。(六)喪葬補助費;協調地區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七)扶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支付給因公死亡并提供其生前主要生活來源的職工。有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名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月30%,單獨老人或孤兒在上述標準基礎上每月額外增加10%。每位扶養親屬核定的撫恤金總額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贍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八)一次性因工死亡撫恤金。標準為上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九)康復治療費用。
(十)職工因工傷住院治療的伙食補助,以及因工受傷職工到統籌地區外就醫所需的交通費、食宿費,從工作單位支付。相關工傷保險基金具有醫療機構出具并經經辦機構批準的證明。資金支付細則和標準由協調地區人民政府規定。(十一)對五級至十級殘疾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工傷保險基金按月平均發放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費。勞動關系終止時職工上一年度工資。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十二)勞動能力鑒定費。以上均為工傷福利項目。
3、勞務公司與中標公司簽訂勞務合同,但中標公司一直拖欠工程款,無法支付工資怎么辦?答:此時有兩種方式可以保障您的權益。一是以勞務公司的名義起訴中標人,索要勞務費。這種維權方式的依據是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還有人問,有時,由于各種因素,勞務公司不愿意或不敢起訴中標人。我們應該做什么?這就涉及到我接下來要講的第二種維權方式。勞務公司不愿意起訴中標人,但勞務公司旗下工人卻被拖欠工資怎么辦?這時,工人可以以個人名義起訴勞務公司和中標公司,要求其承擔連帶責任并支付工資。這里的法律依據是,《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建設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開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專門用于支付建設工程中農民工的工資。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開立和使用的相關信息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妥善保存備查。通過上述規定我們可以知道,農民工工資是專款專用,通過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支付。如有欠款,勞務公司和中標公司均應承擔付款義務。
4.律師您好,我是一名農民工。我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工資單簽名或其他證明。我的老板一直拖欠工資,一直沒有給我工資。我只知道他的名字,沒有其他聯系方式。請告訴我這個情況。我還能拿到我的工資嗎?答:根據我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的規定:提起民事訴訟,首先要有明確的被告。根據你的陳述,你只知道被告的姓氏,不知道被告的其他具體信息。其被告不明確,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案件。因此,您的案件不能在法庭上啟動民事訴訟。沒有簽訂合同,沒有工資單,甚至沒有欠條。基本事實不清,不能提起民事訴訟。即使提起民事訴訟,也存在因缺乏相關證據而敗訴的風險。5、律師您好,如果您被拖欠工資,但沒有欠條,且解除勞動關系,仲裁需要什么證據和條件?答:雖然我國勞動爭議案件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原則,但申請勞動仲裁時也應提供基本法律關系的證據。即勞動者應當提供勞動合同或者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這里的證據種類是,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凡是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事實都是證據。證據有七類:(一)當事人陳述;(二)書面證據;(三)物證;(四)音像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專家意見;(八)調查檢查記錄。上述證據必須核實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根據法律規定,您需要提供能夠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證據,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