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什么是N?什么是N+1?
N的含義是雇員每工作一年,雇主需要支付一個月的工資。(其中,受雇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受雇不滿六個月的發半個月工資。)
+1指的是俗稱的代通知付款。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或者加發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非因工患病或者受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勞動者不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訂立勞動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經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一致。
所以我們看到的N+1就是公司和員工達成協議,要求員工立即辭職,所以用一個月的工資,而不是提前30天通知,也就是上面說的代通知金。
如果公司選擇與員工協商讓員工提前30天離職,那么補償N就足夠了。
也就是說,一個月通知費的條件是要求員工立即離職;如果公司允許員工再工作一個月,則無需額外支付一個月的通知金。
什么情況下需要賠償2N?
大多數辭職形式,正常情況下的經濟補償是N或N+1。
2N賠償標準僅適用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違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情況。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7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從這篇文章可以看出,“2N”是對非法終止或終止的懲罰性規定。當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行為被確認違法時,必須向勞動者支付正常經濟補償金的兩倍,即2N。
例如解雇處于第三期的女員工(實際賠償可能超過2N)、在單位因工受傷尚在醫療期的員工等。
如果公司沒有任何合法理由,可以視為非法解除勞動合同,并支付2N賠償。
2022最新版本
員工遣散費福利清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小風整理了一個表格供您HR參考:
員工試用期辭職管理
1.試用期滿當天,我被告知被解雇。我可以申請賠償嗎?
該日應計入試用期。如果公司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經濟補償。如果沒有法定原因,個人可以要求賠償。
2、如果我在試用期前3天沒有通過試用期,公司可以不發工資嗎?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員工正常上班并提供勞動的,支付三天工資。
3、員工試用期內,如果沒有不稱職證據,公司單方面解雇該員工,經濟補償是給予N還是1?是否有代通知金?
試用期內,員工可以因不符合聘用條件而解除勞動關系。如果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建議按照協商一致的方式支付法定經濟補償金,無等待支付。為了增加談判的成功率,可以考慮+1。
4.如果雇主拒絕支付N+1怎么辦?
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N+1工資而拒絕支付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提出申請。
所需材料:勞動仲裁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相關證據等。
提交材料后,仲裁委員會將在5個工作日內立案。之后,將舉行法庭聽證會,并在你們兩人之間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仲裁委員會將在立案后60日內作出裁決。
如果您對裁決不滿意,可以在收到裁決后15天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仲裁委員會不收取任何費用,您在入職或辭職后一年內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文/來源:丁萬昌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