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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八天長假期間“隨手拍違章”的做法越來越多網友也展開熱議不少人都表示“干的漂亮”“舒適”但也有人認為:這是“管閑事”!隨手拍違章違法嗎嗎對于這事小編覺得還得法律說了算!
一、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的,將根據法律規定受到處罰。
1、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非緊急情況時不得在應急車道行駛或者停車。
2、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3、如違法行為發生在江蘇省境內,根據《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九條第十二項:非緊急情況下在應急車道上行駛的,處以二百元罰款。同時按照《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并一次記6分。
二、隨手拍違章合法,且公安機關應受理。
1、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三條規定,經查證屬實,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違法行為照片或者視頻等資料可以作為處罰的證據。對群眾舉報的違法行為或者視頻資料的錄入要求,參照本規定執行。
2、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公布舉報電話,受理群眾舉報投訴,并及時調查核實,反饋查處結果。
從法理上看,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供違法行為照片或視頻等資料的個人在行政處罰案件中屬于證人身份,其提供的證言屬于證人證言。其提供的照片、視頻屬于視聽資料,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的有關信息則屬于電子證據。
其理由簡述如下,拍照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供了機動車涉嫌違法占用應急車道的執法線索,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職權必須進行查處,根據行政處罰案件需要依法進行調查,收集證人證言、視聽資料、電子證據后進行綜合判斷,最終決定是否作出行政處罰。
所以,上海交通事故律師認為從法律上來看,堵車期間侵占應急車道,這是一個確確實實的違法違章的行為。作為司機,理應受到處罰。法律既賦予了公民權力,也規范了交警部門在面對群眾舉報的違法違章行為的處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