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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該公司涉嫌詐騙,業(yè)務員小劉及公司數十名同事均被刑事拘留。隨后,其家人積極歸還贓物并賠償后,獲得了受害人的原諒,小劉被取保候審。小劉的違法所得已全部退還,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諒解。現在他已被釋放。這是否意味著他已被無罪釋放?
小劉身邊的人也紛紛說道:“沒什么大不了的,嚴重的話我就不放你出去了。”事實真的如此嗎?
一、取保候審的性質
從字面意義上來說,“取得保釋”是指取得保證,通常是提供保證人或者繳納押金,保證不逃跑、不妨礙調查、隨時可以取證;“候審”就是等待審判的意思。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guī)定,取保候審主要適用于下列情形:
1、可能犯罪情節(jié)輕微,未達到有期徒刑程度的;2、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但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的;三、患有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哺乳期,不適宜羈押的。取保候審不會對社會構成風險。四、羈押期限屆滿,不能再羈押,但偵查尚未終結,需要取保候審的。作為刑事強制措施,取保候審的目的是讓犯罪嫌疑人從案件偵查到審判享有一定的自由。取保候審并不意味著一切都會好起來。
二、取保候審的期限是多久?
取保候審期限最長為一年,但期滿前可以再次申請取保候審,辦案期限可再延長一年。
當然,保釋候審不能無限期延長。辦案期限是檢察院考核的重要指標。反復延期無形中會增加辦案人員的壓力。
三、取保候審后可能的結果
在偵查階段,取保候審后存在以下可能:
1.經偵查,認定不構成犯罪,解除取保候審措施的;2、取保候審期間違反規(guī)定或者又犯新罪的,取消取保候審,并逮捕拘留;三、經偵查,認為構成犯罪,移送審查起訴。如果當事人能夠取保候審,大多數情況下意味著案件性質并不嚴重,后期不被起訴或被判處緩刑的可能性很大,但不排除被實際判處監(jiān)禁的可能性。而且這種可能性的程度是不斷變化的。
在COVID-19疫情爆發(fā)之前,取保候審相對嚴格。基本上只有符合緩刑條件的人才會同意取保候審。保釋金的保釋率不超過40%。因此,取保候審的人不會被起訴或被判處緩刑的比例。
但疫情發(fā)生后,各地看守所均不愿收人。結合少抓、更嚴關政策,2022年保釋率超過70%。相當一部分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仍將被判處實際監(jiān)禁。
因此,有必要根據當前的實際情況判斷取保候審、不起訴、緩刑之間的關系,避免誤判情況。
律師說法
一般來說,詐騙罪的量刑比較重,團伙詐騙罪的量刑更重。
在小劉的案件中,是否構成犯罪,取決于其詐騙數額、其在詐騙團伙中的地位和作用等因素。
小劉是該公司的銷售人員,很可能直接參與該公司的詐騙活動。很難不認罪,可以尋求從輕或者緩刑。如果參與程度確實比較輕,比如剛入職的初級員工,那么他就是一個從犯;詐騙金額比較低,贓物和賠償金都主動返還,并取得受害人的諒解,可以嘗試不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