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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因工受傷的勞動者和因工死亡的勞動者的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用人單位職工未參加工傷保險而發生工傷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繳納費用。那么工傷該如何處理呢?2019勞動法規定工傷、因工死亡賠償標準比你想象的高很多!
1、一次性工亡給付:標準為上一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這個標準每年都會變化,一般每年至少增加數萬元。公式: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根據國家統計局最新公布的數據,2017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元。因此,2018年一次性工亡給付標準為元20=元。由于全國統一實行《工傷保險條例》,2018年一次性工亡給付全國統一標準為元,比上年的元增加元。該標準不分地區,全國統一。
2、扶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工資的一定比例,向因工死亡職工無法工作并為其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的親屬發放。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月30%,老人或孤兒在上述標準基礎上每月加收10%。每位扶養親屬核定的撫恤金總額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3、喪葬補貼:當地平均工資6個月;由于各地平均工資不同,以當地公布的基本金額為準。
4、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保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5、勞動合同到期或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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