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導致婚姻破裂的原因有很多。例如,婚姻內的欺騙是離婚的最常見原因。出軌后與他人同居需要承擔法律責任。那么,配偶與他人同居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呢?
一、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有什么法律后果
與他人同居是指在合法婚姻期間,配偶任何一方與另一異性同居。住在這里是指夫妻長期穩定的居住。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出軌,就是在婚姻之外與另一個異性同居。我們這里所說的同居需要三個條件:
第一個條件是同居者有配偶。
二是要求長期穩定的共同生活。
第三個條件是同居時,不能以夫妻名義同居。
只有滿足以上三個條件,配偶才可以與他人同居。這種做法違反了我國《民法典》中配偶雙方的忠誠義務。配偶一方與異性同居的,無過錯方有權制止有過錯方的行為,有過錯方需賠償無過錯方的損失。根據精神損害程度,賠償對方相應損失;造成人身損害的,還應當賠償無過錯方的人身損失。
另外,如果配偶以夫妻名義與另一異性同居,即與另一異性結婚,那么就觸犯了我國刑法中的重婚罪,將構成重婚罪。被懲罰。那么在對無過錯方進行賠償時,也應該根據所受傷害的程度來判斷。當然,傷害越高,賠償的金額就越大。首先,可以根據婚姻時間長短來判斷傷害程度。比如,有人結婚半年,有人結婚十年。結婚半年的人,在家庭生活上投入的情感和付出,還不如結婚十年的人。許多,
如果男人和別人同居,女人把青春奉獻給家庭,操持家務,照顧家庭,對女人造成的傷害是非常大的。根據婚姻的長短,婚姻的時間越長,對無辜一方的損害就越嚴重。傷害越大,賠償金額就越大。
二、同居分手怎樣分割財產
一般來說,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被視為一般共同財產?!蛾P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條規定,非法同居關系終止時,同居期間雙方共同購買的收入和財產,視為一般共有財產。可見,同居財產分割的一般原則是:同居關系期間雙方所賺取的收入仍屬于雙方,共同賺取的收入和購買的財產屬于雙方。
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是指雙方共同管理、使用、賺取、處分以及用于清償債務的財產,主要包括:
工資、獎金;
生產經營收入;
知識產權收入;
通過繼承或者贈與取得的財產;
其他應當由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條家庭應當樹立良好的家風,弘揚家庭美德,注重家庭文明建設。夫妻應當互相忠誠、互相尊重、互相關心;家庭成員應當尊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諧、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重婚;
與他人共同居住的;
實施家庭暴力的;
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有其他重大缺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