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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自營職業工資不違法嗎?
根據中國勞動法,用人單位必須按時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如果雇主在雇員離開公司后未能支付雇員工資,則被視為違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者辭職時,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者辭職后最后一個工作日或者十五日內支付勞動者工資。
勞動者離職后,用人單位未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維護自己的權利:
1、與用人單位溝通:員工可以與用人單位溝通,要求支付拖欠工資。這可以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完成。如果雇主表示不愿意支付工資或拒絕與雇員溝通,雇員還可以采取其他措施。
2、向勞動監察部門尋求幫助:員工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請求其介入解決工資糾紛。勞動監察部門有權調查并要求雇主支付雇員工資。
3、起訴用人單位:如果上述措施無效,勞動者可以選擇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或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并賠償相關損失。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員工選擇起訴用人單位,需要提供相關證據,如勞動合同、工資單、銀行轉賬記錄等,證明用人單位沒有支付工資。
根據中國勞動法,用人單位在裁員后不支付勞動者工資的行為是違法的。員工有權采取適當措施維護自身權益。遇到此類情況,勞動者應及時與用人單位溝通,并向勞動監察部門或法律途徑尋求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