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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二審財產糾紛的答復
1、訴狀稱“原告按照約定履行了合同,但被告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這與事實不符。被申請人不同意這種說法。事實如下:
湖北***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在未通知業主或征得業主同意的情況下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其主體資格違法。需提供社區業主委員會的聘用合同,或社區三分之二以上業主簽署的合法有效的物業服務協議。
物業管理公司需具備物業管理資質并經業主委員會選拔進入小區。如果小區以前有物業管理公司,但什么也沒做,需要更換,則需要將新舊物業管理公司交接。而且,新房產的入住必須經過業主委員會半數同意后才能正式實施。新房產合同與業主委員會簽訂,并在新房產交割前完成交接手續。
【法律基礎】
《物業管理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選擇、聘請物業服務公司,由業主和物業服務公司對房屋及配套設施進行維修、保養、維護的行為及設備、相關場地等按照物業服務合同執行。管理和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及相關秩序活動。
原告在訴狀中聲稱已按照協議全面履行了物業服務義務的說法不屬實。請證明物業服務已全面履行。包括房屋共用部分、共用設備、綠化、環衛、保安、交通等項目維護、修理、服務、管理的具體時間、地點,以及具體工作內容和工作成果。包括樓梯間和綠地。針對上述人士提出的問題,具體答復:
1、被上訴人一審提供的照片僅反映社區內偶發的健康問題,上訴人已及時清理、解決問題。
請問:您已經及時清理、解決了嗎?為什么衛生問題長期存在?被告提供的照片是隨意拍攝的。我不是物業公司,更不是政府監管機構。我還要生存,沒有精力收集這些健康問題。我隨便收集到的證據并不能證明它是偶然的。衛生問題只能是長期問題。
2、作為物業服務企業,申訴人應提供的服務不是保證小區內不出現亂七八糟、安全問題,而是在出現相關情況時及時處理。物業管理公司的主要職責不僅是看守門,更重要的是保持衛生。你不保證整個過程的混亂和安全問題。我們每天都處于凌亂惡劣的環境中,每天都在擔心安全問題。物業管理公司還有存在的必要嗎?這些都是你日常的工作,是你物業管理公司的工作,就像人每天都要吃飯一樣,每天都要進行。它們不是在年底完成一次。如果管理公司說這些日常工作沒做好,我們憑什么要給你物業管理費?
3、被告提供的照片不能反映涉案社區長期公共衛生安全管理情況。
我們能夠方便采集到的照片符合物證特征,具有證明力,能夠客觀、公正地反映物業的管理水平和合同履約能力。
4、上訴人的服務工作提到,該物業得到了社區和創創辦的肯定。我國立法中沒有將獎品作為定罪量刑的證據。上訴人表示,這是一個錯誤,因為只有少數業主對上訴人不滿意。由于受業主的壓迫,他們長期以來一直屈服于業主。大家都討厭那些只收錢不做事的非法業主,動不動就刁難業主。大家都希望國家領導人多上網、深入基層了解民生狀況,解決長期存在的非法房地產問題,開展打擊房地產犯罪團伙、掃黑除惡專項行動。
5、被上訴人無理拖欠物業費的行為,已構成上訴人的違約行為。在沒有充分證據證明上訴人違反合同的情況下,被上訴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金。法院可以調整違約金的標準,但不能直接免除違約金。上訴人認為,一審法院對上訴人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不予支持。
根據民法典第525條關于同時履行抗辯權的相關規定,一方當事人履行合同前,對方當事人違約的,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如果物業提供的服務不符合約定標準,業主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約要求。在未繳納物業費期間,我們的權利受到了侵犯。不收物業費對我們權利的損害就等于對我們權利的侵犯。物業服務不到位時,業主應當向物業申請支付違約金。
6、上訴人稱,提供的物業服務符合約定標準,但被上訴人提供的證據不能證明上訴人在履行義務時存在重大違約行為,導致業主喪失根本合同利益。
上訴人無法提供提供物業服務的全部記錄來證明合同的全面、完整履行,也沒有證據支持其所提供的物業服務符合約定標準的自我陳述。業主提供的證據足以證明該房產存在違約行為。
基于上述理由,本人請求原告湖北宏圖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撤銷本人作為被告的姓名,并回應上門物業管理人員的請求。
真摯地
黃石***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