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人民網北京7月1日電(任艷)今日,記者從財政部獲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司法部、財政部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見》。本《意見》是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有關精神和《法律援助條例》相關規定的重要舉措。對于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保障法律正確實施,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要意義。
《意見》建議在援助對象上,綜合考慮當地法律援助資源供給情況、法律援助需要人員需求等因素,推動法律援助逐步覆蓋低收入勞動者,重點關注農民工、工傷人員、孕產期人員。懷孕、哺乳期女職工調解仲裁法律援助。在法律援助事項方面,在《法律援助條例》規定的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發放社會保險待遇等事項基礎上,推動有條件的地方將經濟補償、補償等勞動保障事項納入法律援助范圍。法律援助補充事項。
《意見》號文件要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與司法部門建立健全調解仲裁法律援助協作工作機制,共同加強調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以下簡稱仲裁院)通過指導當事人撥打“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或登錄法律援助中心,幫助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困難農民工、職工申請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咨詢法律服務網站;法律援助機構應當向仲裁院公開法律援助機構的辦公地址、申請材料、工作流程等信息。有條件的,司法行政機關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在當地仲裁法院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者在當地公共法律服務中心設立調解、仲裁法律援助窗口,為當事人提供便利。
《意見》強調要規范調解仲裁法律援助程序。對于來訪咨詢,調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待人員應當登記受助人的基本信息和聯系方式,充分了解案件事實和受助人的法律訴求,告知受助人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咨詢事項符合法律援助條件。并指導其申請法律援助;咨詢事項不屬于法律援助的,應當向受助人提供法律咨詢;咨詢事項不屬于法律問題或者與法律援助無關的,告知受咨詢的部門或者部門。渠道。
《意見》還從完善工作機制、加強管理監督等方面提出了推動落實的明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