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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的像租車、租房、租打印機等都屬于租賃,因此租賃成為了一種常見的產品使用方式。發生租賃時,一般都會簽訂租賃合同。如果雙方一方違反合同,就會發生合同糾紛。今天我就為大家介紹一下租賃合同的特點以及遇到租賃合同糾紛時應采取的措施。一起往下看~
租賃合同的特點
1、租賃合同是轉讓租賃物使用權的合同。
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將租賃財產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賃合同是承諾合同,不以租賃物的交付為基礎。以租房為例。房東只是把房子租給你,而不是轉讓給你。當你租下房子時,你就有使用它的權利。您可以將其用作住房或倉庫。租賃合同期滿后,承租人必須返還全部租賃物品。
2.租賃合同是雙重服務、有償合同。
租賃合同中,租金的支付與租賃物使用權的轉讓之間存在對價關系。租金交付是取得租賃財產使用權的對價,租金是出租人租賃該財產的目的。
3、租賃合同為承諾合同。
租賃合同的成立并不以租賃物的交付為基礎。只要當事人依法達成協議,合同即成立。
租賃合同糾紛應采取的措施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因租賃合同發生的糾紛屬于合同糾紛,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那么以上就是今天的內容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需要法律援助的朋友可以咨詢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