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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勞榮枝案律師團隊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勞榮枝案律師團隊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不可能的,律師閱卷是不實信息,死刑復核程序不存在律師閱卷的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死刑復核由三名法官組成合議庭進行,主要進行閱卷、書面審核。
死刑復核期間,辯護律師要求當面反映意見的,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合議庭應當在辦公場所聽取其意見,并制作筆錄,律師的書面意見應當附卷。所以,只規定了律師可以反映意見,但沒有閱卷的規定。
目前勞榮枝案件還沒有判決,她還只是犯罪嫌疑人,即使判決已經生效,那她仍然也是人吧。不管是有罪之人還是犯罪嫌疑人,她與我們一樣是人這一點無法改變,對于生物學意義上的我們同類,我們應當給予基本的尊重,而不是無理性的侮辱。律師是一種職業,是職業就應該有職業道德規范,這其中不僅有從業權利而且還有義務,他有為委托人提供法律知識咨詢辯護的同時,當然也有收取委托人服務費用的權利。律師既然接受了委托人的委托,這個委托人當然也包括自然人勞榮枝,就應該盡職盡責地為委托人服務,這一點應該無可非厚,更不應該被誤解,甚至指責或詆毀。
謝邀。是對律師行業的完全不懂才提出來的話題。律師除非不接案,如接案(接受當事人委托),不管他拿多少錢完全不重要,重要的就是要依《法》而辯,依據而論。盡所能讓當事人的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甚至無損)。這才是律師行業存在的意義及司法制度的進步體現。
倆個律師拿了多少錢不重要,作為律師他們要把怎場官司打贏才是他們的最終目標,勞榮枝案驚動整個社會,律師的職責就是千方百計為犯人作無罪的辨護,這起案子勞榮枝不判死刑勿死緩,哪倆位律師也就是咸魚翻身,這場官司以經贏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勞榮枝案律師團隊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勞榮枝案律師團隊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