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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來源:陳如雅大師
1.醫療費用
計算標準:醫療費用=治療費用+藥物費用+住院費用及其他費用
須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規范》
2、康復費用
參考醫療費用
3.食品補貼
計算公式:伙食補貼=8元*X人*X天
4、交通、食宿費用
1、工傷保險基金僅支付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外就醫的交通費、食宿費。計算公式為:
伙食補貼=50元*X人*X天
食宿費=100元*X人*X天
2、交通費用(火車、動車組、客車)憑憑證報銷。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5.護理費
計算公式:
(一)停職停薪期間如需照顧,由所在單位負責。經受傷職工或者其親屬同意,用人單位還可以按照本單位上一年職工月平均標準支付護理費。
(二)被評定為殘疾后需要護理的;
1、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工資規定計算;
護理費=誤工費
2、護理人員無收入或聘用護理員的,按照當地從事同級護理工作的護理員勞動報酬標準計算。
(1)完全生活不能自理
計算公式為:護理費補償金額=協調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50%
(2)大半生無法自理
計算公式為:護理費補償金額=協調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40%
(3)生活不能自理
計算公式為:護理費補償金額=協調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30%
六、停薪期間工資
1、計算公式:停職工資=個人工資X元*停職月數
2、停職留薪期限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特殊的,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3、因工負傷的職工,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
7.殘疾輔具費用
經勞動能力鑒定確認的工傷職工,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眼睛、牙齒、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8.一級至四級殘疾福利
(一)一次性傷殘給付金計算公式:
1、一級傷殘=個人工資*27個月
2、二級傷殘=個人工資*25個月
3、三級傷殘=個人工資*23個月
4.4級傷殘=個人工資*21個月
(二)每月傷殘津貼計算公式:
1、一級傷殘=個人工資*90%
2、二級傷殘=個人工資*85%
3、三級傷殘=個人工資*80%
4.四級傷殘=個人工資*75%
9、5和6級殘疾福利
(一)一次性傷殘給付金計算公式:
1.五級傷殘=個人工資18個月
2.六級傷殘=個人工資16個月
(二)傷殘津貼
計算公式:
5級傷殘=個人工資*70%
6級傷殘=個人工資*60%
(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
1、經勞動者本人請求,可以解除或終止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勞動者可按《重慶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貼。
2、計算公式:
五級傷殘=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所在協調地區職工上一年度平均月工資*12個月
六級傷殘=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時所在協調地區職工上一年度平均月工資*10個月
(四)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
1、經勞動者請求,可以解除或終止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勞動者可按《重慶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享受一次性傷殘就業補貼。
2、計算公式:
五級傷殘=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時所在協調地區職工上一年度平均月工資*60個月
六級傷殘=用人單位解除或解除勞動關系時所在協調地區職工上一年度平均月工資*48個月
10.7至10年級的殘疾福利
(一)一次性傷殘給付金計算公式:
1、七級傷殘=上年協調地區職工月平均工資13個月
2、8級傷殘=上年協調區職工月平均工資11個月
3、九級傷殘=上年協調區職工月平均工資9個月
4、10級傷殘=上年協調地區職工月平均工資7個月
(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
1、經勞動者本人請求,可以解除或終止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勞動者可按《重慶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貼。
2、計算公式:
七級傷殘=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所在協調地區職工上一年度平均月工資*8個月
八級傷殘=用人單位解除或解除勞動關系時所在協調地區職工上一年度平均月工資*6個月
九級傷殘=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所在協調地區職工上一年度平均月工資*4個月
10級傷殘=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所在協調地區職工上一年度平均月工資*2個月
(三)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
1、經勞動者請求,可以解除或終止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勞動者可按《重慶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享受一次性傷殘就業補貼。
2、計算公式:
七級傷殘=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時所在協調地區職工上一年度平均月工資*15個月
八級傷殘=用人單位解除或解除勞動關系時所在協調地區職工上一年度平均月工資*12個月
九級傷殘=用人單位解除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時所在協調地區職工上一年度平均月工資*9個月
十級傷殘=用人單位解除或解除勞動關系時所在協調地區職工上一年度平均月工資*6個月
注:職工因工負傷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五年,勞動關系終止或者解除的,每減少一年,按20%的標準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費。如果雇員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一年,則支付百分之十。因工負傷的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的,不再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和傷殘就業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