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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經過11次庭審后,周立波涉毒涉槍案終于有了定論。法院裁定周立波非法持有毒品和槍支罪名不成立,但對周立波處以150美元的交通違規罰款。然而,作為中國公民,周立波,
那如何適用我們的法律呢?周立波回到中國后,法律是如何懲罰他的?
當前位置去年1月18日,美國警方在周立波的車里發現了一支非法槍支和兩包可卡因。被捕后,警方指控周立波非法持有槍支和毒品。經過11次庭審后,周立波最終被判無罪。
相反,周立波因交通違規被罰款150美元。根據美國警方的檢查,周立波車里的毒品和槍支沒有周立波的DNA和指紋,這意味著周立波從未碰過這些東西。那么真相是什么呢?遵循法律程序,
周立波返回中國后將接受進一步調查。
根據中國《刑法》法規:
第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第十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罪,依照本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雖經外國審判,仍可以依照本法受到追究。但是,如果他在外國受過處罰,他的處罰可以免除或減輕。
因此,盡管周立波在中國境外犯罪,他仍然可以根據中國的《刑法》追究刑事責任。然而,周立波在國外犯下了持有毒品和槍支的罪行,那么如何適用中國的法律呢?
第三百四十八條非法持有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并處罰款;非法持有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標準有關問題的解釋》號法》第一條規定,周立波非法持有50克以上可卡因可以認定為數量較大的毒品;10克以上和50克以下的可卡因被視為數量相對較大的毒品。
(3)2.我國非法持有槍支罪如何適用法律?
第一百二十八條違反槍支管理法規,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嚴重的如下:
非法持有和私藏兩支以上軍用槍支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兩支以上發射火藥子彈的非軍用槍支或者五支以上其他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非軍用槍支的;
(三)非法持有、藏匿軍用子彈一百發以上、氣槍鉛彈五千發以上或者其他非軍用子彈一千發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私藏三枚以上手榴彈;
(五)達到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最低數量標準,并具有造成嚴重后果等其他惡劣情節的。
綜上所述,如果新聞報道中的兩袋可卡因數量達到數量較大的標準(10克以上不滿50克),周立波涉嫌構成我國刑法中的非法持有毒品罪,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處罰;情節嚴重的,處三年至七年。
如果達到大量標準(50克以上),可判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周立波因非法持有非軍用槍支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目前,無論美國法院如何判決,周立波作為中國公民已經觸犯了中國刑法,回到中國后仍將受到中國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