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1、什么證據可以證明夫妻關系已經破裂?
以下證據可以證明夫妻關系破裂:
1、保證書、道歉信等,婚外情曝光后,一方在無奈之下寫下的悔罪書面證據。
2、雙方之間的信件、短信、電子郵件、博客、日記、QQ聊天記錄等。
3.通奸者在床上被抓的證據。此類證據收集難度較大,可以通過拍照或錄像的方式獲得。但必須注意不要侵犯隱私權。
4、如有家庭暴力,向婦聯、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投訴、調解的證據;醫院傷殘鑒定等
5.對于頑固賭博、吸毒等不良習慣的,親友、鄰居的證言,公安機關的處罰決定,或者勞動教養委員會的勞動教養決定等。
《民法典》第1079條
配偶一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關系確實破裂,調解無效的,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不成的,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家庭成員的;
有賭博、吸毒等不良習慣,屢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
其他導致夫妻關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的,準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準予離婚。
2、什么情況下可以認定夫妻關系破裂?
1、一方患有法律規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者一方有身體缺陷或者其他原因無法性交且難以治愈的。
2、婚前不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能建立婚姻關系,共同生活困難。
3、婚前隱瞞精神疾病,婚后無法治愈,或者婚前明知對方患有精神疾病而結婚,或者夫妻同居期間一方患有精神疾病,長期無法治愈。-長期治療。
4、一方在婚姻登記過程中欺騙另一方或者進行詐騙,取得《結婚證》。
5、雙方登記結婚后,并未同居,不存在和解的可能。
6、包辦婚姻或商業婚姻中,一方結婚后立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同居多年但夫妻關系尚未確立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三年,確實沒有和好的可能,或者被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分居滿一年,未履行婚姻義務的。
8、一方通奸或者非法同居,經教育后仍不悔改,無過錯一方提出離婚,或者有過錯一方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
有過錯方受到批評、教育、處罰或者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再提出離婚,確實沒有和解的可能。
9、一方重婚,另一方提出離婚。
十、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致夫妻生活困難。
十一、一方當事人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者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損害夫妻關系的。
12、一方下落不明兩年多,另一方提出離婚,經公示、搜查,找到一方下落。
13、被對方虐待、遺棄,或被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對方不理解。
14、夫妻關系確實因其他原因破裂。
《民法典》第1079條
配偶一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關系確實破裂,調解無效的,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不成的,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家庭成員的;
有賭博、吸毒等不良習慣,屢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
其他導致夫妻關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的,準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準予離婚。
3.如何證明夫妻關系破裂
為證明夫妻關系破裂,當事人可以提供以下證據:
1.如涉及家庭暴力,可提交傷情評估、報警記錄、悔罪書等相關證據。
2、涉及吸毒、賭博的,可提交居委會、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涉及行政處罰或者刑事犯罪的,應當提交相關處罰決定或者判決書等。
3、有重婚或者配偶與他人同居的,可以提交結婚證、子女出生證明、保證書、居住證明、夫妻雙方協商婚外情的記錄材料、配偶是否在場等。配偶和第三者在公共場所。牽手、擁抱、進出房間等視頻或照片。
4、因感情不和導致分居兩年以上的,可提交以下證據:
一方當事人在境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
雙方簽署的書面分居協議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協議必須得到對方認可;
雙方往來的信件、電子郵件等能夠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
也可以使用證人,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或親戚。然而,由于證人往往對為其作證的一方有利害關系,而分居是夫妻雙方的“私事”,因此單獨證人的證詞很難被法庭采信。必須有其他證據的協助。
5、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的,應當提交公安機關的一方失蹤證明或者法院宣告一方失蹤的判決書。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可以認定夫妻關系破裂的情形有:
1、重婚或者配偶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不良習慣,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的;
5、一方被宣告失蹤;
6、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后,雙方已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
七、其他導致夫妻關系破裂的情形。
法院在認定夫妻關系是否破裂時,除了考慮離婚的原因外,還必須考慮婚前關系的基礎、婚后的關系、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現有關系等因素。離婚訴訟,以及雙方是否有和解的可能性。綜合以上因素,法院判決夫妻關系未破裂,不準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配偶一方請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關系確實破裂,調解無效的,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不成的,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家庭成員的;
有賭博、吸毒等不良習慣,屢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
其他導致夫妻關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的,準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準予離婚。
通過這篇文章的內容,我希望能夠回答您所面臨的問題:什么證據可以證明夫妻關系破裂。平時我們可以多學習一些法律知識,這樣當我們遇到需要解決的法律問題時,我們就可以通過所學的法律知識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關法律問題,請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為您匹配專業律師在線為您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