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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越來越多的人享受著信用卡的便利,但有些人卻引發了許多復雜的法律問題,如透支和取款。那么,信用卡惡意透支會怎么判?為了維護經濟秩序,其實法律也有相關規定。接下來,
長寧刑事律師將為您分析信用卡透支量刑的相關問題。我希望這能幫助你:
一、惡意透支的概念和基本方法
信用卡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國家規定的限額管理或相關期限透支,經發卡銀行催告后仍拒不歸還的行為。一般來說,惡意透支屬于違約行為。
需要根據我國信用卡催收合同的風險承擔違約責任。
惡意透支的基本方式包括透支超過規定限額,即透支超過信用卡章程的規定或發卡銀行的許可;超過規定期限透支,即未在規定時間內支付本息,分兩種情況。一般來說,信用卡的惡意透支行為,
它會在發卡銀行留下不良信用記錄,從而影響持卡人的個人信用。
二、友好透支和惡意透支的區別
是否認定為惡意透支,是是否構成信用卡詐騙罪、觸犯刑法的關鍵。相關專家表示,區分惡意透支與善意透支的根本標準是行為人的主觀故意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至于透支客觀上是否超過限額和期限,
銀行催收后是否歸還等。它只是行為人主觀故意的標志,只是便于行為人非法占有主觀目的的外在直觀認定,但不是決定性的。
第三,惡意透支的數額違反了我國刑法
信用卡惡意透支金額是指發卡銀行拒絕退款但尚未歸還的金額,不包括逾期費、復利等費用。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的規定,惡意透支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屬于“數額較大”。
數額在十萬元以上不滿一百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
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4.《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信用卡詐騙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能夠通過提供虛假身份證明欺詐的信用卡;
(二)使用已注銷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惡意透支。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國家規定的限額或者有關期限透支,經發卡銀行催告后仍拒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銀行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以上是關于信用卡透支的相關國家法律的基本知識。如果您在生活中因我們使用信用卡而產生不良后果,您可以及時聯系長寧刑事律師為您解決相關法律環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