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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礎:
《工傷保險條例》和《重慶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
補償項目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受傷職工月工資7個月;
2、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費(以勞動或者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為準)=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個月;
3、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費(以勞動或者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為準)==上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月;
4、工傷補償項目除上述補償外,還包括醫療費補償、停崗期間工資、護理費、住院膳食補貼、殘疾輔助器具費用、鑒定期間生活補貼等。
5、停工停薪期間工資: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但一般不超過12個月,最長可達24個月。在此期間的護理由用人單位負責(查看重慶市停薪留薪目錄S62.6其他手指骨折停薪留薪期限為3個月)。
6、鑒定期間生活補助:這部分生活補助是指工傷認定后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期間的生活補助。自2020年11月9日至簽發工傷證明至2021年2月10日出具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期間,間隔3個月,發給三個月生活補貼。在此期間生活費可按職工工資的70%發放。
具體補償詳情見下表:
項目
計算
全部的
一次性傷殘津貼
元(個人工資)7個月
一次性殘疾醫療福利
7438(社會工資)2個月
一次性殘疾就業福利
7438(社會工資)6個月;
停工期間工資
(我的工資)*4個月
醫療費
實際報銷
考核期間生活補貼
元(我的工資)*3個月*70%
交通費
以該法案為準。如果沒有法案,法院應自行決定。
全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