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wǎng)
在執(zhí)行過程中,為推動案件審結(jié),法院將積極推行限制高消費的措施;但限制出境(俗稱“邊防”),法院基本不會主動,需要自行提出申請。
1、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
(一)被執(zhí)行人為個人的,可以申請個人限制高消費、限制出行。
(二)被執(zhí)行人為單位的,可以限制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出境。
注:主要負責人:一般指董事長、總經(jīng)理、財務總監(jiān)、董事等!
2、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國旅行有什么用?
限制高消費: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火車、軟臥、輪船二等及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及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過度消費的;
(三)購買房產(chǎn)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酒店、公寓等工作場所;
(五)購買非經(jīng)營所需的車輛;
(6)旅行、度假;
(7)子女就讀于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金融產(chǎn)品;
(九)霸占G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座及以上座位以及其他非生活、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出國旅行限制:限制出國及港澳臺地區(qū)旅行。
在執(zhí)行案件中,它永遠不會以撰寫一份材料或提交一份文件而結(jié)束。只有與法官保持積極、長期的溝通,才能慢慢推進案件的進展,而且一定要細心、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