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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米某某早年隨親戚前往泰國,在泰國經營一些小生意。很多年來他都沒有留下任何錢。抑郁之后,他開始墮落。最后,他被介紹給許多毒販,他逐漸卷入其中。他在泰國的一次交易中被國際刑警組織抓獲。然后,
國際刑警組織將他移交給中國司法當局。米某某對此很不滿意,說他不在中國販毒,中國的法律管不了他在其他國家的犯罪。
那么,我國法律能否控制米某某的犯罪行為?下面上海律師將帶您了解。
律師對本案的分析涉及中國刑法的管轄權。一般來說,刑法根據屬地原則行使管轄權,也就是說,無論你來自哪個國家,只要你在中國犯罪,你就要受中國法律的管轄。雖然刑法主要是屬地管轄。
但除了這個“主”,還有一個“輔”。它是以屬人管轄權為補充的,也就是說,雖然你沒有在中國犯罪,但只要你的國籍是中國,中國的刑法就有管轄權。當然,如果你在外國的罪行相對較輕,而且追究成本很高,
那么國家可以不追究。
案例索引:《刑法》第六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都適用本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或者航空器內犯罪的,也適用本法。
如果犯罪的行為或結果之一發(fā)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境內,則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境內的犯罪。
《刑法》第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guī)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本法規(guī)定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作人員和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guī)定之罪的,適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