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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糾紛可跨省起訴;起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原告是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有明確的被告人;
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
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的管轄。
2.向法院起訴的程序是什么?
1、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立案大廳符合立案條件并批準立案后,立案法院將發出立案通知書,并根據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用。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3、法院立案庭受理案件后,移送民事庭審理。
4、民事法院受理案件后,向雙方當事人發出傳票,并通知開庭時間。
5、雙方到庭后,法庭進行調解。
六、法院開庭審理并作出判決。
投訴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住所、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主要負責人;
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訴訟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證據及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地址。
3.到哪里起訴債務人?
對于債權債務糾紛,原告可以向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或者原告住所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數名被告的住所地、經常居住地由兩個以上人民法院管轄的,各人民法院均有管轄。
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的履行地點。合同沒有約定履行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爭議標的是貨幣支付的,以貨幣接收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房產所在地為交付的,以房產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其他標的,以履行義務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對于立即結算的合同,交易發生地即為合同履行地。合同未實際履行且雙方住所地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4.經濟糾紛起訴費如何收取
案件受理費是指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繳納的一定費用。由于案件情況不同,收取案件受理費的標準和方式也不同。經濟糾紛訴訟費用一般按照以下標準執行。
1、單品不超過元的,每件加收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繳納2.5%;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加收2%;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按1.5%繳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加收1%;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按0.9%繳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按0.8%繳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按0.7%繳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按0.6%繳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加收0.5%。
經濟糾紛可以跨省起訴嗎?上面已經給出了明確的答案。只要糾紛不能很好地解決,都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但提起訴訟時,需要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申請,該法院通常是被告住所地。居住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無論是本地的還是跨省的,只要在管轄范圍內,法院都可以受理。希望以上法律知識能夠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需要了解其他相關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