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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律師團隊不能用的人是誰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律師團隊不能用的人是誰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法律明確規定,律師不能在同一案件中為雙方當事人擔任代理人。在刑事案件中同時為兩家不同的受害者做代理不受限制。
法律依據:
1、《律師法》第三十九條 律師不得在同一案件中為雙方當事人擔任代理人,不得代理與本人或者其近親屬有利益沖突的法律事務。
2、《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二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
(一)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按實際情況,刑事案件中,被告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所以請兩家不同的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辯護人也是可以的。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二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
(一)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每日講法觀點】沒有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人,想做律師助理還是比較困難。如果有律師事務所愿意聘用這類人,一般也是處理一些瑣碎的事情或者幫忙拓展業務。
司法考試的時代早已過去了,目前司法考試已經改革,變成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而如果想成為一名律師,必須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并進入律師事務所實習。
對于沒有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律師事務所一般不會與其建立聘用關系。當然也不排除一些律師事務所,會選擇聘用這類人員。因為這類人員比一般人懂一些法律知識,接觸過法律。
這類人員進入律師事務所,是不能以律師的名義對外承擔業務、辦理案件、去法院參加庭審活動,甚至不能去法院遞交立案材料。
上面已經談到,沒有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人,不能成為律師,甚至其所掌握的法律知識也沒有得到國家的認可。
因此這類人員進入律師事務所,一般只能協助律師處理案件瑣碎的事情,或者處理律師事務所瑣碎的事情。
比如負責衛生清潔工作、卷宗整理工作、文字整理工作、端茶倒水、協助律師接待當事人、協助律師傳遞材料、協助律師聯系當事人或者幫助律師擴展業務。
既然沒有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并不能直接從事律師工作,只能協助律師處理一些文字性或者非法律事務的工作,那為什么還要進入律師事務所做律師助理呢?
其實很多這樣的人,主要是為了得到在律師事務所學習的機會,在律師事務所可以接觸大量司法實踐案例。從而可以學習如何在實物中辦理案件、鞏固自己所學到的法律知識、積累人脈,還可以在獲得報酬的同時努力學習,爭取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沒有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人,進入律師事務所從事律師助理工作,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是不能直接以律師的名義承擔案件、不能以律師的名義辦理案件。
首先,司考已經改成法考了,目前法考的難度較司考時代也算是降低了一些,好一些的律所在招聘律師助理的時候就會明確要求必須過法考,沒過法考想要進入好一些的律所尤其是紅圈所作為正式的律師助理幾乎不太可能,因為像這樣的律所連實習生都要求必須過法考。當然我也見過跟所里的合伙人有很硬的關系沒過法考的畢業生,先到所里當實習生,但是即使這樣也要在她過了法考之后才能轉成正式的律師助理。
其次,如果沒過法考還想成為正式的律師助理,那么在沒有很強的人脈的情況下,只能嘗試中小型律所,但在工作中也必須盡快考過法考。不然時間長了一直不能拿到法律職業資格證,就不能申請成為實習律師,那么你深入接觸案件處理訴訟業務就會變得遙遙無期,這樣還不如去公司當法務得到的提升快。
最后,如果沒過法考進入律所,作為實習生的話,一般都會先讓你好好準備考試,偶爾給你一些案件材料讓你看,幫忙整理卷宗。作為律師助理的話,可能交給你一些非訴業務以及法律文書的基礎寫作任務,鍛煉你的能力,偶爾帶你去開庭,給客戶送送材料,參與一下案件討論。與訴訟有關的實質內容很少會讓沒有通過法考的律師助理參與的,因為他們對很多事務根本沒有權限處理。
律師助理,主要是協助執業律師(以下簡稱律師)開展輔助性工作,主要工作內容是以下幾點:
1、根據律師的案件排期情況,安排、提醒律師的工作日程;
2、收發、整理和保管文件檔案資料;協助律師搜集、整理、起草相關文書材料;
3、處理有關法律問題的來電、來信、來訪,解答簡單的法律詢問和顧問單位的法律咨詢;
4、協助律師接訪當事人,做好服務保障和筆錄整理;陪同律師調查取證,抄寫文書、摘錄案卷材料等;
5、在得到律師指派和當事人授權情況下,可以協助律師接收、送達有關訴訟文書;
6、辦理律師事務所或律師交辦的其他輔助性事務,比如開展網上線下的宣傳報道等。
實習律師和律師助理的工作是一樣的,我很樂意,并且可以用親身經歷來回答這個問題。
通過法考之后,研三又沒有安排課程,在決定了未來加入律師行業之后,我便開始準備簡歷,應聘律所的律師助理。在聽從了前輩們告訴我的經驗之后,朝著爭取找到合適的律所,跟著合適的律師長干的方向,開始了各種投簡歷。或許是好事需要多磨,終于找到了進入了這個行業的門。
實習期三個月,中間穿插著答辯。由于帶我的律師是非訴業務比較多,所以我平常也是各種打雜跑腿,除了改合同、拿快遞、送材料之外,還有維護公眾號等工作,在我看來是對提升自己的能力并沒有太多的幫助和作用的事情。因此,我想要通過跟隨一個訴訟多一些的律師來鍛煉自己的能力,也正好經人介紹去面試了一個算是有名的律師,畢業后簽了勞動合同。這個律師的刑事案件居多,而我做的最多的事情,除了基本的打雜之外,就是做閱卷筆錄,跟著出差,不分時間加班。
由于意識到和自己最初的設定路線有些不同,甚至可能走錯路,還有其他各種原因,四個月后,雙方達成共識,我只能再去換一個團隊。我的情況不是特例,但是對于剛入職場的新人來說,不見得是一件好事,當然也不一定是很差的事情,凡事有利就有弊。
直到最近,我才感覺逐漸步入正軌。由于是團隊,每個案子來到之后,由實習律師(律師助理)和一個執業律師一起承辦。這個時候,大多數工作都由我們來做,但是做的越多,收獲也就越多,并且都是本職工作。
總的來說,律師助理具體的工作,要看你跟的律師,所在的團隊,沒有完全統一的工作,也沒有完全統一的定論。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律師團隊不能用的人是誰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律師團隊不能用的人是誰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