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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經常在電視上看到罪犯被警察逮捕、審訊、監禁,但你知道嗎?其實監獄、看守所、看守所之間還是有很大區別的!那么三者之間有什么區別呢?哪一個更嚴格?今天小編就為大家揭開這個謎團。
1、主管部門不同
看守所、看守所的主管機關是公安機關;
監獄的主管機關是監獄管理局,最高行政機關是司法部。
2.拘留對象不同
1.看守所一般關押行政拘留人員。主要用于《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一般違法行為,屬于行政處罰類型。
2、看守所對已依法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出具法律文書后予以拘留。主要是公安機關、檢察院對現行犯罪分子或者重大犯罪嫌疑人采取的臨時強制措施。
三、監獄關押已被法院判刑的罪犯。他們被從看守所轉移到監獄執行刑罰。它是執行刑法的司法場所。
3.拘留時間不同
1、看守所:行政拘留期限最長為15日,合計拘留期限不得超過20日;
2、看守所:刑事拘留最長期限為30+7=37天。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先入獄后再移送執行。剩余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不需要入獄,由看守所執行;
3、監獄: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中執行。
4、法律依據不同
1、看守所法律依據為《治安管理處罰法》等;
2、看守所法律依據為《刑事訴訟法》、《看守所條例》等;
3.監獄的法律依據是《刑法》和《監獄法》等。
總之,如果公安機關僅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將被行政拘留在看守所;如果違法行為為《刑法》,需要刑事拘留的,公安機關會在決定拘留后24小時內將其送至看守所??词厮淌戮辛?;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等待法庭審判結果,符合條件的送監獄服刑。
總之,無論是行政處罰還是刑事犯罪,都會對自己和孩子產生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