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離婚時,如果一方不在場,離婚可能無法進行。可以判決離婚,也可以不批準離婚。訴訟對方未到庭審理的,原則上法院不能缺席判決。但如果對方經法院傳喚后仍未出席庭審,法院可以作出判決,但是否判決離婚還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除不能表明意思表示外,仍應當出庭;因特殊情況不能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意見。被告人被傳喚后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發小魯提醒您,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準許,將由人民法院決定。人民法院決定不準撤訴,原告經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離婚財產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分割:夫妻雙方此前對財產分割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對財產分割沒有協議的,離婚時雙方協商分割財產;如果雙方就財產分割未達成一致意見,則法院將根據具體情況作出判決。分割時,法院會照顧婚姻中的無過錯方、女方和需要照顧孩子的一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兼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
1.婦女懷孕期是指從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止的期間;
2、生育后一年內,即嬰兒出生之日起一年內,不能提出離婚;
3、女方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即女方人工流產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