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據警方通報,涉案9人中有5人于11日凌晨被捕。另外4名涉案人員11日在江蘇一服務區棄車,翻越高速公路護欄時陸續被抓獲。其中,最后一名涉案人員沉某軍于11日下午在廢棄汽車現場西北約2公里處的茂密草叢中被發現。
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副局長邢濤說:“在江蘇警方的大力協助下,我們歷時12個小時,終于成功將潛逃至某地的4名涉案人員抓獲。”地點在江蘇,目前,涉案的9名人員已全部抵達案件現場。
9名涉案人員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事拘留。警方初步發現,多名涉案人員有不良記錄。邢濤介紹,涉案5人均有不良記錄,多有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故意傷害等行為。
其中,主犯陳某志是逃犯的可能性較大。頭條新聞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搜索“陳某志”一詞,找到9份相關文件。
陳某志犯有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
資料顯示,2015年12月13日,陳某志伙同劉某、高某、侯亮、王某5名男子,將唐山男子尚某凱打傷。受害者額骨凹陷,粉碎性骨折,腦組織挫傷和撕裂,尺骨骨折。此外,受害人還被鎖在汽車后備箱內長達10個小時!
這實在不是一般的匪徒能夠做到的。然而,更令人困惑和憤怒的事情還在后面。
根據河北省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冀02刑中216號刑事裁定書,陳某志的狀態標注為:刑事拘留、在逃。刑拘逃犯是指“犯罪嫌疑人為逃避刑事責任而潛逃的”。也就是說,陳某之其實是涉案逃犯?如果這是真的,那么還有很多值得追求的事情。陳某志于2015年作案,后潛逃。
但另一份民事裁定顯示,陳某志曾將汽車借給劉某,但劉某無證駕駛車輛肇事逃逸。陳某志因此提起相關訴訟。逃犯如何向地方法院提起訴訟?這也太神奇了。另外,如果陳某志是逃犯,他是如何開公司的?怎樣才能公開進出公共消費場所而不引起任何麻煩?
在如今打黑除惡的環境下,這個人其實不懂得約束自己,反而變得更加肆無忌憚。是因為他頭腦簡單、四肢強壯嗎?我不這么認為。就是因為它的背后有更強大的保護傘,才讓它有底氣,肆無忌憚。目前,這些問題已報告給唐山市犯罪舉報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