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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將至,辛苦工作了一年的農民工們盼望著盡快領到工資,回到家鄉團聚。但一些用人單位長期拖欠工資,讓農民工無法安心過年。近日,石獅法院調解了一起勞動合同糾紛。
“三年多了,才6000元,一直拖著……”七十多歲的老李說起拖欠工資的事,一臉無奈。老李是重慶人,自2018年起就受雇于蔡某,在蔡某承包的工地上當工人。2020年1月經核實,蔡某仍欠老李9000元工資,并開具欠條。隨后,蔡某僅支付了3000元,其余6000元仍未支付。今年10月8日,老李向法院起訴蔡某,要求立即支付剩余工資。
主審法官詳細翻閱案卷,發現老李提交的欠條上簽字人的簽名并非“蔡”。按照老李的說法,這是蔡的化名。本案的關鍵證據只是一張欠條,而欠條上的簽名并非蔡某的真實姓名。一邊是急于要工資的工人,另一邊是還沒從海外回來的雇主。我們應該做什么?
本案涉及農民工工資權益保護,石獅法院高度重視。為了查明真相,法官來到蔡某所在的村子,積極尋求村里的幫助,并讓其家人聯系蔡某核實拖欠工資情況。
“我還有6000塊錢沒有給他,但我在外面,一時半會兒拿不到那么多錢。”蔡某在電話中確認了本案所欠金額,但表示無法立即全額支付。
考慮到老李已經70多歲了,往返路途不方便,法官立即聯合村干部,通過視頻方式組織雙方當事人調解。調解過程中,法官向蔡某解釋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法律后果和老李的現狀,并要求蔡某盡快籌集資金,及時支付工資。最后,在法官和村干部的調解下,蔡某同意分期支付欠款。目前已支付首期1000元,余款按月支付。
石獅法院提醒,農民工遇到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時,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方式維權:一是撥打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公益服務熱線12333;二、致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第三,及時有效地向法院起訴或申請付款令,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同時要注意證據的收集,主要包括勞動合同、工作證明、就業證明、考勤記錄、勞動者證明、工資單或單位支付工資的銀行交易記錄等。
(記者楊德華通訊員徐少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