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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繼承糾紛案件的一大特點是當事人之間存在恩怨,溝通困難。各方多年來積累的諸多矛盾和負面情緒同時爆發,導致案件幾乎不可能通過調解解決。
辦理遺囑繼承案件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第一,遺囑效力的認定問題。被繼承人立遺囑時頭腦是否足夠清醒?是否有可能被欺騙和脅迫?另外,如果您發現自己留下了多份遺囑,并且每份遺囑的內容都不同。哪一方會占上風?這是為了確認遺囑的有效性。
二是現金性質的認定問題。死者年紀大了,已經沒有體力或精力獨立管理自己的財產,所以他會把名下的財產,尤其是現金部分,留給子女打理。我們假設人性是貪婪的,不排除孩子有獨占財產的欲望。那么現金是托管還是禮物?該案正在調查中,必須根據各方證據作出判斷。
第三,如何證明您已履行贍養義務?我們把孝道視為一種美德。因此,孝道履行與否,會影響法官的自由心理判斷。在法官權力空間可左可右的部分,如何為自己加分,如何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非常重要。
說實話,繼承糾紛案件相對其他案件來說數量很少,因為家庭丑聞不想被公開。然而,因家庭財產分割而引發激烈糾紛甚至反目成仇的案例也不少。那么,遇到遺囑、繼承糾紛時該怎么辦呢?我們建議通過以下兩種方式解決:
1、為了金錢和利益而與家人分手,得不償失。建議洽談協商。因為無論結果如何,都是當事人自己通過協商達成的,所以今后當事人很難鬧翻,也不可能不認賬。這將有助于徹底解決爭端。最重要的是,省時、省錢、省力,還有律師費,性價比高。
2、如果分歧太大,對方無理取鬧,令人厭惡,而且涉案金額足夠大,那么最好起訴。我們實在無能為力。訴訟是唯一的解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