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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我國有兩種繼承方式,即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本文將簡要介紹這兩類繼承的基本知識,包括繼承分割的規定和實踐中如何辦理繼承手續兩大方面。
1、遺產如何分割?
1、被繼承人沒有立遺囑。——將按照法定繼承權進行分割。
法定繼承是指按照法定繼承人順序繼承死者的遺產。根據《民法典》第1127條規定,第一順位繼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順位繼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死者去世時有第一順位繼承人,則其遺產將平均分配給所有第一順位繼承人。這里需要特別說明的是,由于第一繼承人中有配偶,因此在確定被繼承人的繼承權時,必須首先分析夫妻共同財產。例如,死者死時手上有100萬。至于存款,他的配偶手里一分錢都沒有,所以如果這100萬是夫妻共同財產,那么50萬就要先分給他的配偶。這是他配偶的財產,然后剩下的50萬就是被繼承人的遺產。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平均分配。
如果死者去世時第一順位繼承人已不在世,則其遺產由第二順位繼承人繼承。
法定繼承還有一種特殊情況,就是《民法典》第1128條規定的代位繼承。所謂代位權,是指在祖父母去世之前,他們的子女,也就是父親和母親先于祖父母去世,那么孫子可以繼承祖父母,而不是父親和母親。他們的遺產。
另外,為了最大程度地弘揚尊老愛幼的傳統美德,《民法典》規定的法定繼承權不一定是均等分割。——履行更多撫養和照顧義務的繼承人可以繼承更多財產。
2.被繼承人已訂立遺產及贍養協議或遺囑?!^承是基于協議或遺囑。
首先,如果死者簽訂了遺產贍養協議,將遺產留給協議中的某人,但同時要求該人贍養和照顧老人,如果他不能這樣做,他就不能繼承遺產。在這種情況下,即使老人后來再立遺囑,法院也會先取《遺贈扶養協議》。
如果被繼承人立了遺囑,那么只要遺囑有效,繼承就需要按照遺囑進行。現實中,更加照顧老人的一方很可能得不到遺產?!睹穹ǖ洹芬幎私N遺囑形式。每種形式的遺囑能否有效,都必須詳細討論。需要了解更多的讀者可以留言、來電咨詢、或者閱讀我們以往寫過的文章。
當然,在實踐中,也有一些人既沒有第一繼承人,也沒有第二繼承人,繼承權必須歸國家或集體所有。
2.實踐中如何辦理繼承手續
實踐中,辦理繼承有兩種方式,即繼承公證和訴訟繼承。
繼承公證是指要求所有符合條件的繼承人到公證機構進行公證,表明繼承權歸誰所有的一種繼承方式。有了公證處出具的公證,就可以辦理房屋、車輛等的過戶,公證的優點是簡單、快捷。一般半天到一天就可以完成。但有兩個缺點:第一,需要找到所有有資格的人到公證處表達意見。在實踐中,父母和祖父母可能是混合和交叉的。導致需要到場人員較多,時間、公證地點難以協調;其次,繼承分配結果需要所有符合資格的人都同意。無論繼承人是否有遺囑,大家都需要到公證處去完成這個手續。一旦有人不同意,程序就無法進行。
訴訟繼承更容易理解。這意味著起訴所有有權繼承財產的人。法院將確定是否有遺囑、遺囑是否有效、遺產如何分割等并作出判決。有了判決書,法定繼承人就可以憑判決書辦理房產、車輛等的過戶手續。訴訟繼承的好處是可以繞過與對方的談判,得到你應得的繼承權。缺點是工藝復雜,操作困難。
以上就是關于繼承的相關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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