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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離婚時一方隱匿財產的處理是,分割財產時,隱匿一方可以獲得一小部分或者部分財產。如果離婚后發現對方隱匿財產,可以起訴法院,要求重新分割財產。離婚時一方隱匿財產的處理是,分割財產時,隱匿一方可以獲得一小部分或者部分財產。如果離婚后發現對方隱匿財產,可以起訴法院,要求重新分割財產。
離婚時一方隱匿財產的處理:離婚訴訟中發現一方隱匿財產的,法院在分割財產時,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給隱匿財產的一方;離婚后發現一方隱匿財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財產。請求重新分割共同財產的時效期限為三年,自當事人發現之日起計算。
為證明對方隱匿財產,可以委托律師申請法院下達調查令或申請法院對對方進行調查。提醒一下,具體的方法可以是通過查看對方的銀行卡、債券、股票、房產等財產動向來查明對方是否隱瞞了夫妻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92條
如果配偶一方隱藏、轉讓、出售、毀壞或揮霍配偶的共同財產,或偽造配偶的共同債務以試圖侵占另一方的財產,則在分割共同財產時,該配偶可以少分或不分分。離婚時夫妻雙方的權利。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財產不一定需要分成兩半。這取決于具體情況。根據離婚時的具體情況和過錯程度,雙方獲得的財產并不均等。法律規定一方有過錯的,應當向有過錯方少分配或者不分配財產。在其他情況下,男女雙方可以平分離婚財產。分割財產時,應當遵循照顧兒童、婦女和無辜者權益的原則。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并本著照顧兒童、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依法保護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