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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認為美國的選舉制度很復雜。其實并不是。
美國的選舉制度已有兩百多年的歷史。此后,其形式始終未變。
最初,13個殖民地聚集在一起談判建國。這是關于選舉總統的事情。
領土小、人口少的殖民地代表表示,每個家庭都應該投票給總統,這樣才公平。
這個提議嚇壞了人口多、領土大的地方(大家伙)。這是如何運作的?我們這么多人,為什么要像你一樣?與人口成正比才是公平的。
小家伙們放棄了,他們想,你們人多勢眾,為什么不殺了我們呢。
就這樣,雙方陷入了僵持。然而,解決辦法總是比困難多。他們找到了解決問題的辦法。類似的情況,大佬通常都會讓步。為了不分手,大佬讓步了。
(想想看,你是有錢的大哥,你的弟弟不如你,你為什么不屈服?除非你不想再維持這個家了。那我們分手吧,把他拉下來.)
最終,兩家公司的計劃敲定,交易達成。所以,就有了美國。還有一種總統選舉方式。
這種加權投票原則一旦確立,就沒有改變,一直沿用至今。
這就是美國總統選舉制度的由來。
上圖:用我小學的數學技能來展示這筆交易是如何談判的。
文/來源:王偉UCA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