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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法院桃花苑位于合肥經濟開發區與肥西經濟開發區交界處。轄區經濟活躍,城市建設發展迅速。居民因房屋拆遷和安置補償產生的糾紛集中。同時,房子也是一大筆家庭財產。爭議雙方爭議較大,案件處理難度較大。近日,桃花法院成功調解兩起涉及拆遷補償安置糾紛。
01
案例一
原本是共同生活的羅家、姚家,在桃花鎮香樟園拆遷安置房的劃分問題上存在分歧。2021年9月9日,羅某將姚某父女訴至法院。原告羅某與被告姚某曾是夫妻,后因感情不和離婚。離婚前,他們被政府強拆。涉案房屋系原動遷權確定的房產。羅要求確認房屋所有權并分割房屋。價格方面,姚某辯護案涉及的房屋現在屬于爭議房屋,無法辦理房產證。雙方都擔心對方稍后不配合辦理房屋所有權證,雙方陷入僵局。前家庭成員現已“出庭”。法官和書記員本著“調調結合、調解為主”的辦案理念,耐心傾聽,向雙方當事人解釋清楚法律,明白雙方的矛盾在于缺乏法律依據。信托公司應當事人請求,下達調查令,對涉案房屋的登記信息進行調查。確認涉案房屋符合產權登記條件后,組織雙方在律師參與下達成調解協議。涉案房屋的所有權屬于姚某及其女兒。同時賠償羅某30萬余元房屋分割費,雙方矛盾得到化解,案件得以和解。
02
案例2
原告李某某與被告張某某于2012年經調解離婚,離婚時確認了桃花鎮房屋共有拆遷面積的劃分。現原告獲悉,被告已辦理了安置房產權證并領取了拆遷證明。至于安置補償費和補助費,他們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分割4萬多元的拆遷補償補助費。法官在調解過程中勸告雙方:以前離婚時夫妻倆可以理性、平和地協商安置房面積,現在也可以坐下來談談補償金的分配,最終促使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張某當場向李某支付了費用。XX房屋拆遷補償費為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