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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期間,外商投資法草案成為國內外媒體熱議的話題。今天下午3點,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在第二次全體會議上就外商投資法草案作出說明。那么,外商投資法有多重要?為何這一立法進程引起如此多的關注?事實上,改革開放后,外商在中國的投資分為三類:中外合資企業(yè)、中外合作企業(yè)、外商獨資企業(yè),稱為“外資企業(yè)”。1979年中國頒布實施《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法》。1986年和1988年頒布了《外資企業(yè)法》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yè)法》。這三部法律統(tǒng)稱為“外商投資三法”。但隨著國內外形勢的發(fā)展變化,“外商投資三法”已難以適應全面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的需要。更為突出的問題是,“外資三法”也難以適應開放的經濟體制。于是,“三法合一”的呼聲開始出現(xiàn)。外商投資法體現(xiàn)了中國擴大開放、把改革進行到底的堅定決心。這些年來,我國對外投資等數據也不斷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