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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訴訟是勞動法律法規賦予當事人維護勞動權益的手段。勞動爭議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嗎?是否需要先辦理勞動仲裁?
網友咨詢:
勞動爭議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嗎?
廣東明如通律師事務所李天慈律師答:
勞動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初步程序。一般情況下,你不能繞過勞動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發生勞動爭議后,當事人可以向所在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一方當事人請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但是,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勞動仲裁申請或者逾期未作出受理或者駁回決定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無需進行勞動仲裁。
廣東明如通律師事務所李天慈律師分析:
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以無管轄權為由不受理勞動爭議案件,當事人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處理:
(一)經審查認為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無管轄權的,通知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二)經審查確定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有管轄權的,通知當事人申請仲裁,并將審查意見書面通知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仍不予受理的,當事人應當就勞動爭議事項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以當事人申請仲裁的事項不屬于勞動爭議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書面裁定、決定或者通知,當事人不服按照規定提起訴訟的依照法律規定,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案件情況分別處理:
(一)屬于勞動爭議案件的,應當受理;
(二)雖不屬于勞動爭議案件,但屬于人民法院管轄的其他案件,應當依法受理。
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以申請仲裁主體不合格為由作出書面裁決、決定或者不予受理通知書,當事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經審查不予受理的。經確認主體不具備資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案件已受理,則裁定駁回起訴。
【法律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又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調解協議的,可以向勞動爭議組織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您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李天賜律師簡介
廣東明如通律師事務所提供政府機關及企業法律顧問、不良資產處置、公司、金融、建筑工程及房地產、知識產權、外商投資、勞動人事、民商事等領域的法律服務訴訟與仲裁、刑事辯護。為客戶提供全方位、全方位的法律服務。